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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名城 薪火常传丨爱国何罪?救亡何错? ——“七君子”事件中的常州人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赵静静  浏览次数:  字号:〖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东北三省迅速沦亡。1935年日本加紧蚕食华北,中华民族陷入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8月1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草拟《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主张停止内战,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对日作战。加之一二九运动的爆发,在全国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的新高潮,各地群众性的爱国救亡组织纷纷成立。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张的号召下,1936年5月,爱国人士在上海成立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蒙冤入狱:“爱国有罪”?

全国各界救国会成立以后,广泛地开展抗日救亡运动,救国会发起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声势和威力越来越大,日本方面也不断向国民党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取缔抗日运动,逮捕沈钧儒等救国会负责人。1936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等救国会领袖,事件震动了国内外,史称“七君子”事件。其中,李公朴、史良都是常州人。

李公朴                                       史良

狱中抗争:患难与共守正义

第一次被捕被保释放出后,法院再次前来拘捕,史良未就范。她遭上海市公安局悬赏五万元通缉。为了嘲弄当局,史良专门在爱义文路路口一张悬赏通缉令下照了一张相。等她将救国会组织工作料理完后便主动投案,被关在了女监。在狱中,律师出身的她一方面积极为自己的“爱国罪”进行研究,以便依据法理在法庭上展开斗争。另一方面她还主动帮助一些女犯梳理案情、撰写状纸等。

1936年西安事变中,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通电全国,提出的八项主张之一就是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蒋介石被迫“停止剿共,联红抗日”。众人都以为“七君子”可以无罪释放,但国民党当局仍坚持对他们的诬陷。1937年4月3日,江苏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罗织十项罪状,宣布对7人提起公诉。面对莫须有的指控,李公朴在《狱中日记》里表示:“救国无罪。”他在狱墙上写道:“拼七人的自由,争取四万万五千万人的自由。”“入狱入狱,是谁所欲爱国有罪,入狱何辱!”以明己志。

他们在狱中与反动当局进行了坚强不屈的斗争。史良虽然与李公朴等人分隔两处,她的狱中斗争可以说孤军奋战,但她和其他6人言行保持高度一致。其间他们还抵制了国民党当局的诱降。

法庭交锋:“爱国无罪”!

开庭审理前,史良等人与辩护律师发表长篇《答辩状》,逐条驳斥《起诉书》中的“罪状”,要求依法判决无罪,“以雪冤狱,而申正义”。高等法院于1937年6月11日首次开庭审理。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家属和新闻记者被允许入庭旁听。史良是七人中最后一个受审的,审判长讯问她,当过律师的她话锋犀利,义正词严,态度强硬,把审判长辩驳得哑口无言。

“七君子”事件中的《答辩状》

第二次开庭是在6月25日,讯问的内容仍沿用第一次的陈词滥调,因未有收获,便转向唯一的女性史良“进攻”,但史良毫不畏惧,面对审判长的一味诬控,她不仅有理有据的回应,还趁机宣传抗日救国主张。她在法庭重申“抗日是爱国之举,正义之举,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可以将保卫自己国家的行动定罪的”。众人眼光都集中到审判长身上,只见他低下头来,久久地翻阅着卷宗,一声也不吭。审判者变成了被审判者。最终,国民党当局未敢强行定罪。

法庭外,宋庆龄等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得到了全国各界人士踊跃响应。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国共产党及国内外进步人士的营救下,加之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全民抗战的呼声日益高涨,国民党当局迫于压力,于7月31日将“七君子”交保释放出狱。

“七君子”出狱后与马相伯、杜重远的合影

“七君子”事件换来了更多民众对团结的觉醒,社会各界投身到挽救民族危亡的行动中,壮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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