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赵静静 吕洪涛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各地都在探索城市改造进一步合理化的途径,常州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也进行了此类探索。
2004年改造后的老小区——红梅新村
建造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常州老住宅小区,到了21世纪初,大多配套基础设施差,加上年久失修,小区绿化严重缺乏、房屋外观破旧,有的小区已出现道路坑洼积水现象。
为圆居民安居之梦,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老小区综合整治工程。2003年初,常州决定对这些老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并提升小区的各项公用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同时逐步在这些小区推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2003年3月20日,市政府成立常州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老小区整治转轨工作。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简称老小区整治转轨)是指对老住宅小区进行环境整治、专项整治及配套设施整治后,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式实行物业管理。
2003年3月25日,市政府出台《2003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城市管理机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组织实施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
2003年,我市投入整治经费6800多万元,完成北环新村、丽华二村等9个老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达200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转轨工作。
2004年,我市投资8300多万元,完成红梅新村、翠竹新村、翠苑小区等28个小区计25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任务。
对老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常州老小区旧貌换新颜。
2004年7月,江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考评组对该项目进行考评后,作出了高度评价,并作为江苏省首选项目报国家建设部。
2004年12月27日,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常州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常州经验也被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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