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当家作主人
华岩
常州解放后,全国范围内的军事行动尚未结束,土地改革尚未开展,剿匪肃特的任务还很艰巨,人民群众的觉悟还未充分提高。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尚未彻底完成,因此,当时的社会环境尚不具备采用普选的方式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只能用民主选举、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各界人民代表,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常州民报》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报道
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市政府召开各界人士7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会议选举产生生产、节约、救灾委员会,收到提案100余件。在此基础上,在市军管会领导下,市政府采用多种方式酝酿产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中小学教师集中普选,工人按行业推选,学生由各校筹委会推选,工商界由各行业先推选再竞选,其余采用特邀或聘请的方式,至9月22日,产生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82人。在分别召开准备会议和筹备会议后,9月28日,常州市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正式召开。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节约救灾、恢复生产、清查物资等工作报告,讨论了剿匪肃特、巩固城市治安等问题,明确了恢复生产、巩固社会秩序的总任务,通过了有关治安、教育、财经、生产、劳资等5个决议案。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由21名委员组成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
至1953年12月,常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产生了3届,召开了9次会议。参加会议代表均来自工业、商业、教育、自由职业、文艺、宗教、士绅、党政军等不同的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界人民代表共向会议提出700余件提案。他们在协助党政部门推进全市的政权建设与巩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群众基础,积累了组织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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