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
汪旭东
2012年,常州市用了六年时间,成功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生态市”称号。
图注:2006年改造扩建后免费开放的红梅公园
进入21世纪,常州市加大了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2004年初,常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建设“生态常州”的目标,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开始筹备创建国家生态市,先重点推进以辖市、区为重点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在溧阳市、金坛市、武进区分别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2006年常州市人大通过了常州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规划方案。当年常州市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城市的建设,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绿化工程、家园工程、清洁工程、宁静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产业工程、生态安全工程、生态文明工程十大工程。
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十分完善,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方面都有详细考核。对此,常州市积极转变环境保护思路,将生态环境工作主动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用源头治污的理念对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整治,同时从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和辐射等方面全方位改善环境质量。按照“三调四严,不欠新账;六治一绿,还掉旧账”的思路,先后于2005年、2008年实施了两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成效,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常州加强了太湖治水和市区河道整治,2008年市区河道基本变清,河道两岸基本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至2010年,全市太湖流域11个省考断面中有9个达标,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太湖治理目标。
在空气质量治理方面,常州市扩大禁燃区范围,由原来的22.3平方公里扩大到了2010年的66平方公里,通过推行秸秆禁燃政策、开展机动车尾气防治、对公交等车辆实施“油改气”等措施,全市空气质量不断好转。到2010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1.5%。
在城乡绿化方面,常州市结合老城区改造更新和新城区开发,加快建设公园绿地,先后敞开扩建和新建了兰园、人民公园、翠竹公园、五星公园等大批公园绿地,同时对全市高速公路、环城公路等进行绿化改造。至2010年,常州市区公园绿地面积163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2.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2.2%。
常州利用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契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更多“水清岸绿、空气清新”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