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
常州成为对外开放点
李寅初 吕洪涛
1978年,常州正式走上对外开放之路。
20世纪90年代初,高新区启动建设
当年6月,经中央批准,常州和镇江、淮安等城市一同被列为对外开放点,长江常州段水域也获批开放。7月11日,江苏省革委会正式印发《关于增加对外开放城市的通知》,常州被列为对外开放城市。《通知》指出,“增加对外开放城市和水域是开展对外活动和发展旅游事业的需要,是一项政治任务。新开放城市和有关地区,必须抓紧准备,创造条件,认真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性布局加快落子,常州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开放城市,在对外开放之路上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首个”“零突破”纷纷涌现。例如:1978年常州第一服装厂承接香港溢达公司服装加工补偿贸易项目,成为常州第一个自主利用外资的补偿贸易项目;1979年常州市人均年提供出口商品额587.37元,超过无锡、苏州,跃居全国中小城市首位;1982年常州首次使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1984年9月常州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获批成立。
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7月到1981年10月,常州共接待来自日、美、英、法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宾客1400多批8000余人,其中外贸客商超过1500人;外贸收购额也由1977年的16639万元上升到1980年的33364万元,占江苏省的10.8%。
这些都表明,常州正在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开放幅度也越来越大。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为常州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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