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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与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简称两学会)在全市史志工作与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常州史志鉴理论、历史文化研究与编纂实践多出快出成果,推动全市党史、地方志和年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两学会决定在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资助一批优秀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1.申报方式。会员单位、会员可根据《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2018年度推荐研究课题》自行设计具体课题,或根据史志鉴工作实际自选课题申报。各会员单位、会员申报课题必须填写《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重点课题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盖章(会员由工作单位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中共市委党史工委、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二处。

2.申报备案。今年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设立定向课题。课题研究申报实行备案制,备案截止时间2018631日。未备案的课题不得参加研究课题评审,不予资助。

3.立项方式。两学会根据会员单位、会员的申报情况,提请两学会会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年度资助课题,每年一般设特别资助课题3项、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约20项。

二、资助管理

1.获准立案的课题方具备纳入资助资格。资助课题分为特别资助、重点资助、一般资助三个等级,分别资助3000元、2000元、1000元。

2.研究课题强调原创性,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查重率超过15%的一律取消参评、资助资格。课题完成后,当年在各级各类刊物(含内部刊物)发表且报告两学会的原创性课题成果仍保留参评、资助资格。

3.项目负责人、承担人必须按申报计划组织开展研究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所有被确定为研究课题资助的项目须在20181231日前结题,并报送到两学会。

三、资助评审

120187月,两学会向提出资助申请的课题承担者发出结项通知,告知有关结项要求与事项。

2.课题负责人根据结项通知向两学会提交研究成果,成果可以调研报告、论文等作为最终形式,每个课题成果字数要求500010000字。逾期未结题上报的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3.两学会将组织史志、年鉴、历史文化研究专家对申报的成果,按照“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和评定等级,确定资助金额。对专家评审平均得分不满70分的不予资助。

希各会员单位和会员按照资助办法和项目申报书的要求申报,并开展研究工作;未获得资助的单位及会员请自行组织研究,12月底以前及时将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报到两学会。两学会将从申报资助的课题成果中择优编入《常州史志论文集(2018)》。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16楼。联系人:编纂二处(1614室)董霞,电话:85680986QQ号:869159969;编纂一处(1609室)陈娜,电话:85680981QQ号:345259639

附件: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2018年度推荐研究课题

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  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

2018529

附件:

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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