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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新政体的推动者
发布日期:2016-06-27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孟森(1869—1937),字莼孙,号心史,常州人,战国时期的伟大思想家、儒家代表人物孟子的七十一世孙。他早年在上海南洋公学译学馆主持译书事务,后被广西龙州边防督办郑孝胥所用,撰写《广西边事旁记》一书得到赏识,被资送东京政法大学学习。回国后,呼吁政体改革,从事立宪运动,主编《东方杂志》,武昌起义后,牵线立宪力量支持革命。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任黎元洪为首的共和党执行书记,1913年4月当选为国会参议员。因主张实行责任内阁,限制总统权力,遭袁世凯通缉,逐渐脱离政治活动,致力于史学研究。他一生的革命生涯和学术生涯同样辉煌、可圈可点。

    勇立立宪运动潮头

    1906年3月,孟森东渡进入东京政法大学学法律。年底,孟森与其弟孟昭常学成回国,在上海竖起了一面敦促清政府速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的大旗,筹组成立了中国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立宪政治团体——预备立宪公会。其会员主要是上海及江浙商界、学界的精英,郑孝胥任会长,张謇、汤寿潜任副会长,孟昭常、孟森任驻会干事(相当于正副秘书长)。

    预备立宪公会看上去是社会名流郑孝胥、张謇、汤寿潜等在挂帅、主事,但实际上,他们对如何参照西方法律改良中国的政体,并无多少发言权,会里大小事务都落在孟氏兄弟等一班留洋学生的身上。孟氏兄弟学有所用,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在他们的鼓动下,公会吸引了大量的年轻人入会,成员由最初50多人发展到近350人。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黄炎培有一个中肯的评价,说预备立宪公会“开讲习会,必请几位先生为讲师;修订章则,非请这几位先生起草不办”。这是对孟氏兄弟作用的客观评价。他们在“留日学生中颇负盛名”,在立宪运动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后,孟森为了搭建推进政体改革的舆论平台,一方面与弟弟一起创办“研究理论达于实用”的《预备立宪公会报》,在该报上撰写发表《论中国今日有可以速开国会之理由》等宪政文章,另一方面进入商务印书馆接办《东方杂志》,与《预备立宪公会报》遥相呼应。

    1904年创办的《东方杂志》月刊,原来只刊登“上谕”、奏折以及文人墨客诗词,在社会上没有影响。孟森接掌这份杂志后,办刊风格顿时改变。他在《东方杂志》上首开《宪政篇》专栏,以自己丰富的法学知识,介绍先进国家的立宪制度,论述中国如何走立宪之路。他指出“宪政筹备不能据官方文书为定评,必须社会监督,始有实效”,强调“以议院为国家立法机关,以政府为国家行政机关,以法院为国家司法机关”,实行三权分立是势不可挡的趋势。这些时论使该刊一下子转变为宣扬宪政改革和主张地方“自治”的重要政治刊物,与《预备立宪公会报》一起,成为立宪运动中两大喉舌,兄弟俩也因此成为风云人物,名扬全国。

    发起请愿速开国会

    1908年7月8日,清政府迫于全国立宪的呼声,决定先从地方自治开始,由资政院向全国颁布咨议局(省议会)及议员选举章程。孟森抓住这个时机,立马行动,率先在上海(当时属江苏)江苏教育会法政讲习所举办全国培训班,为各地代表详细讲解《咨议局章程》以及成立咨议局的操作步骤。随后他将讲课内容编辑成《咨议局章程讲义》出版发行,供各地筹备成立咨议局作参考。他在这一期间撰写的《法学通论》、《咨议局章程笺释》、《城镇乡地方自治详解》、《地方自治浅说》等书,成为全国开展立宪政治的指南。

    孟森在普及宪政知识的同时又率先实践,筹备成立了江苏地方参政机关——江苏咨议局,希望以此作为样板,让各省参考借鉴。

    咨议局的议员选举,孟森主张效法日本,采用复选方式,先由选民选出若干候选人,再由候选人互选产生正式议员。为了让各地选出来的议员,能真正发挥议政能力,他对参选议员提出了明确标准:一要在本地办学及其他公益事务方面从事三年以上实际工作,且有政绩;二要有本国和外国中学堂或同等学历,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具备议政能力;三要在本地拥有五千元以上营业资本或不动产。同时明确指出,品行不端、有污点或从事贱业者不能成为候选人。通过这样的硬性规定,江苏咨议局当选的议员,基本都是各地有声望的精英人物,如武进、阳湖两县产生的屠元博、朱稚竹、钱以振、赵衡、于定一、孟昭常六位江苏省咨议局议员,他们在各自的行业里都有相当的建树。

    因筹组江苏咨议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09年9月1日,江苏咨议局成立时,孟森被推选为书记长(秘书长)。

    江苏咨议局在全国是最早成立的,是各省咨议局的领头羊,后来组织全国三次请愿,都是由江苏咨议局牵头联络,而孟森作为秘书长,更是功不可没。

    宪政改革从地方开始如火如荼地展开,但中央却迟迟没有动静。孟森与弟昭常等立即起草了一份《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分发各省征求意见。随后他代表江苏于当年秋前往奉天(辽宁)、吉林、黑龙江、直隶、山东等省串联,联合各省咨议局商量发起请愿,逼清政府尽快开启国会,成立立宪政府。

    1909年12月,孟森又与张謇一起邀请奉天、吉林、黑龙江、直隶、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15个省的咨议局代表到上海开会,研究确定请愿方案,会议要求清政府缩短立宪年限,迅速启动国会,组织责任内阁,同时组织成立由各省选派代表参加的国会请愿同志会,赴京请愿。在三次请愿活动中,孟森始终代表江苏,担负起联络、协调、组织等工作,成为重要的骨干成员之一。

    促成立宪力量投向革命

    武昌起义枪响,孟森迅速从君主立宪转到民主共和的主场上来。他提醒那些对皇帝仍抱有幻想的立宪党人:是皇帝重要,还是国家重要。他经常与赵凤昌接触,所谈所议的就是革命党人与立宪派联合和清帝退位等问题。张謇、汤寿潜等最初与黄兴合作,就是孟森与赵凤昌商量好后,由孟森出面牵线搭桥,促成立宪派与革命党联手的。在武昌起义后,清政府组织兵力反扑的关键时刻,又是上海、江苏、浙江表明立场,在11月初宣布独立。由于有了以上海为中心的江浙沪立宪派政治力量的有力支持,才使全国的政治形势朝着有利于革命的方向发展,实质上江浙沪立宪派的转向,对加速清皇朝灭亡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孟森在辛亥革命中,不仅在立宪派与革命党的政治合作中起着桥梁作用,还为江浙沪联军攻打盘踞南京的张勋拟写通电檄文。

    11月5日,江浙沪三地民军都督程德全、汤寿潜、陈其美汇集苏州,决定组成联军,铲除张勋等部。在发起进攻之前,要先通电全国。电文谁来拟?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孟森。孟森不推不让,随手挽起袖子,稍一思索,便饱蘸浓墨挥毫完成了一篇千字檄文。谓:“日夜所希望,惟求改专制为立宪,使吾中华大国,得一位置于列强之间”,今日“欲求政体之廓清,端赖国体之变革”,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国民的迫切愿望,作为国民,“无汉无满,一视同仁,为国为民,务求在我,将泯贵贱亲疏为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属为一大共和”。

    这篇檄文对建立民主共和充满期待,希望人们以民族大义为重,避免流血,不要再因战争殃及无辜的百姓。

    起草中国第一部宪法

    民国成立后,孟森积极参与筹建共和党,任常务干事(相当于秘书长)。

    1913年1月,孟森在江苏第三区当选为中华民国国会众议院议员,4月,北上参加第一届国会会议。5月,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合并组成进步党,孟森与黎元洪(理事长)、梁启超、张謇、伍廷芳等同属该党。7月,他又被选为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了中华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的起草工作。在议决政府组织形式时,孟森竭力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由内阁控制国家实际权力,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

    袁世凯不甘心大权旁落,他既想任国家元首,又要担任政府首脑,且不对议会负责。于是暗中指使亲信游说、收买议员。多数议员迫于袁世凯的淫威,仰其鼻息行事,最后以多数票赞成通过实行总统制的议案,孟森与宋教仁等成了个别几个主张责任内阁制的“孤家寡人”。

    这部宪法草案于同年10月公布,不到一个月,袁世凯就开始借“二次革命”“乱党祸国”之名,开始向限制其权力的人开刀。他先是强行撤销了国民党籍议员的议员资格,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陷于瘫痪状态,随后要求国民党议员宣布脱离国民党后才能离开北京。孟森虽然是进步党议员,但因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也被列入通缉名单。

    孟森知道一旦落入袁世凯手中会是什么结果,在通缉的当夜便伪装成商贩,逃离京城到上海,躲在他弟弟孟昭常民友社的仓库里。

    经过这次折腾,孟森从政之念有所减弱。从此,他逐步开始转向,把主要精力放在历史研究上。1914年,他以“心史”的笔名,陆续发表清史的论文,1928年入中央大学任教,1930年入北京大学任教,讲授《满洲开国史》等课程,直至去世。他是中国清史学科的杰出奠基人,撰写《清朝前纪》、《满洲开国史》、《明代史》、《清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十五卷)、《心史丛刊》、《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八旗制度考实》、《明清史论著集刊》等专著数十本,上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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