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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出台《中共常州市委关于讨论干部任用事项实行投票表决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辖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由市委全委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市委常委会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后作出决定;拟提拔担任市委管理职务的干部任用,由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明确可实行差额票决。1123日,市委召开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首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讨论干部任用事项进行表决,差额产生金坛市市长推荐人选1名。122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33名干部的任用。这是市委常委会首次以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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