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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5日
发布日期:2016-06-21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并通过《常州市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分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附则五大部分。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1999年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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