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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15日-11月15日
发布日期:2016-06-21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全国工资会议精神,常州市国家机关、文教卫生部门、地方国营、老公私合营单位等15个系统计215个单位,先后进行工资改革,实行新的工资标准和新的技术等级标准,改进职工工资等级制度。部分工人实行岗位责任制,能计件的工种,逐步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职员实行职务工资制;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实行技术津贴制度,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给以特定津贴;废除工资分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货币工资制;根据生产需要建立和改进各种奖励和津贴制度;对各种变相工资,逐步予以取消;逐步地减少原有保留工资,以至取消。通过这次工资改革,干部和职工工资水平平均比上年提高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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