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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下旬
发布日期:2016-06-21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改进专业、科技干部管理制度的意见》。对专业、科技干部按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实行组织分配与个人择业相结合,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实行招聘制,应聘者一切关系仍放在原工作单位,聘用期满后回原单位;有一技之长的在职职工可推荐或自荐到能发挥特长的岗位,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调动或录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社会闲散科技人员可向市人事局申请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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