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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30日 
发布日期:2016-06-21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下发《常州市政协贯彻〈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工作理论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充分重视人民政协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积极主动地开展协商活动。凡是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要在政协进行协商,接受监督,努力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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