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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月31日
发布日期:2016-06-20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房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常州市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3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房改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6月正式实施。这次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改革住房低租金、无偿分配的制度,逐步达到成本租金,实现住房商品化;逐步建立由国家、单位、个人三结合筹资建设住房的机制,改变现行住房靠国家、单位包下来的制度;理顺住房资金渠道,建立三级住房基金,加快住房建设;房改步伐要与国家、单位、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房改起步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推行住房公积金、分步提租发补贴、新租公房交定金、职工买房给优惠、建立住房基金制、多种办法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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