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福生,武进人。早年经营渔业,后拜常州青帮头子陈森度为师。因他心狠手辣,很快成为青帮中的小头目。1922年,入江阴花港盐务缉私队当兵,后任卡长、管驾。1927年,转投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任连长。为扩展自己的势力,他广收门徒。与土匪严林林勾结,经常在长江水域结伙抢劫过境民船。1935年,入武进县公安局侦缉队任职,利用职务之便,到处敲诈勒索。1937年11月,日军侵占常州,他乘国民党军溃退之机,网罗爪牙,收集枪支弹药,在圩塘组织武进县民众自卫总队,自任队长,在各主要干道设卡收税,鱼肉百姓。1938年,为讨好日军,派部下杨炳华与日军勾结,诱捕在小河一带抗日的游击队长仇定国,解送日伪巡警队长陈森度处杀害。同年3月,他率部到江阴石庄一带征税骚扰,被当地匡森林为首的大刀会击败。他调集人马,伙同“忠救军”报复,向社渎、石庄、鲍庄、大石头、谈墅、蔡歧、夏村、韩地等村庄滥施淫威,烧毁数十间房屋,杀害20余名村民,掠夺耕牛等大量财物。武进、江阴一带土豪劣绅纷纷以他为靠山,势力迅速扩大,手中有2000余人枪,成为武进、江阴、靖江、泰兴、扬中等县游杂武装的总头目。4月,受顾祝同之命,将部队扩编为江苏省义勇军第一路第一纵队,任第一路副司令兼第一纵队司令,下辖3个团、1个特务营和1个特务大队,经常进犯丹阳、扬中坚持抗日的管文蔚部,并杀害宣传抗日的中共地下党员王国香和主张团结抗日的张自己的部下承寿根等。以后,任江苏省保安第六旅副旅长兼十一团团长、江苏省保安第九旅旅长,还投靠汉奸丁默邨、奚则文,1940年2月在汪伪《中华日报》上公开通电拥汪,亲自迎日军进驻泰兴,任日伪第七路军总指挥,配合日军“扫荡”。同时仍与国民政府江苏省省长韩德勤保持联系,指挥部下在苏南地区破坏抗日,进攻新四军,先后杀害中共武进县委书记周志贞、江无中心县委委员兼青年部长程中、区委书记徐作宪等。9月,张少华部千余人在姜堰被新四军歼灭。此后,他纠集残部窜至宜兴张渚山区,继续与抗日军民为敌,任江苏省保安第四路指挥部指挥、江苏省保安第四纵队司令。他指派部属到常州投降日军,受编为伪军;又指使受其控制的土匪武装茅金海等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并与他们互相勾结,反共反人民,犯下滔天罪行。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他抢先进入常州城接收,组织武进县复员委员会、武进县战后临时防务指挥部。次年,带领800余人到苏州复命,改编为江苏太湖水上警察局,任局长,下辖4个队的兵力,配有60余支步枪和6挺机枪等。他决定用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兼营商业,买有18艘内河轮船搞客运、货运,并在常州、苏州、上海买有多处房地产。1949年4月23日解放大军渡江南下,他带残部逃至上海继续顽抗,拼凑江苏省第一绥靖区太湖纵队,任司令,不久,上海解放,他潜伏沪上,企图东山再起。后被捕获,1950年3月17日被判死刑,在常州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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