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下塘人。童年和少年在哈尔滨度过。“九·一八”事变时年仅14岁,为了不受奴化教育,毅然离开父母到天津读书,“七·七”事变后,赴武汉参加民族解放先锋队,从事抗日救亡工作。1938年春,步行到延安入陕北公学学习,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到河南确山竹沟,任中共豫南特委青年工作部部长,11月“竹沟惨案”后,任京(山)应(城)县委民运部长。1940年春任应城县委民运部长、应城县抗日救国联合会主席。1941年春,任襄西地委民运部长,1942年冬任鄂中地委民运部长兼敌工部长。1943年秋任京(山)安(陆)县委书记兼京安抗日指挥部政治委员。1944年2月,任云梦县委书记。1946年6月,解放战争爆发,率云梦县委突围,随江汉军区到达鄂西北地区,后任郧(阳)房(县)均(州)县委书记。1947年1月,带领战士执行任务,在房县与郧阳县交界处的毛塔河大山,与国民党军队遭遇。他率战士边打边退,在悬崖边失足,左腿摔断。警卫员背着他来到青石沟一户山民家中暂时隐蔽,不料被叛徒发现,引来敌人搜捕。他果断地命令身边的战士说:“我已负伤冲不出去了,你们赶快突围,我来掩护你们!”随即举枪迎敌。终因寡不敌众,用留下的最后一颗子弹射进自己的太阳穴,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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