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承湛,字阆仙,顺天固安(今河北固安县)人,在清道光十六年(1836)三月任常州知府,不久他调,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复任常州知府。
杨承湛幼年家贫,他发奋读书,于嘉庆十六年(1811)中进士,与林则徐同榜。出任靖江知县后于道光二年任南汇知县。南汇濒海,西连申江,境内东南一条河流名闸港,潮汐往来,积沙淤塞,自乾隆四十年以后年久失修。道光二年夏,大旱,浦潮不至,支河干涸,杨承湛周览形势,力请上官疏浚。他召集民众,花了五十多天时间,挖河三千二百多丈,使此河深广远超于以往。于此同时,他又治理了福桥港、包家桥港、周浦塘等,民获其利达三十年。乡人额手交庆,盛赞杨公之德,设生祠以祀之,并刻碑竖于河堤。
道光八年,杨承湛调任元和县知县,后任海门同知,苏州府海防同知。青浦民因漕粮聚哄,数千人围县衙。杨承湛奉命前去处置,他乘小船,改换华杆(肩舆),入青浦城,但“众蜂拥,不得进”。杨承湛告知已姓名。因青浦与南汇接壤,青浦人素知其名,众欢呼说:“杨候来了,吾等之事可以解决了。”于是相率散去,此事得以平息。
杨承湛后任川沙同知,常州知府,松江知府,江宁知府等。在常时,“时值水涸,倡捐疏浚城河,商民便之”。(《武进阳湖合志》)
杨承湛在南汇的政绩较为突出,但他也在此碰上过麻烦事:就是多次有人进京上访,当时叫“京控”。好在都是个体上访,没有群体上访。上访者大多为监生等士人,所告的都是胥吏勒折浮收等不法行为。当时全国去“京控”的,江苏人居多;江苏去“京控”的,相当一部分是南汇人。这固然是因为南汇北接上海,士人好读书,尚气节,习于浮华,敢于讲话,其间也会有浮滑者在内,结党聚讼,与官府作对,但也与蠹吏得不到惩治是有关的。
道光时期,社会矛盾非常突出,其中有所谓“两大阵线”现象:一种是官吏,一种是士人。即州县官与吏役勾结,苛虐民众与士人;士人联合起来,裹挟民众以治州县。稍晚任江苏巡抚的林则徐,称其亲眼所见,“近年以来,吏与民愈不能以恩义相结,人心日以不靖。近来江、浙漕运(此指民众交纳赋税)已成不治之症”。江苏与南汇“京控”增多便是这种矛盾的反映。
道光六年,南汇又有一监生叶墉去“京控”,他告的是漕书朱超宗。控告内容有三项:一是因灾蠲免部分仍被征收;二是他被勒令替欠户垫支漕米;三是被无端收押。此案被发回江苏审理。朱超宗等看形势不利,便托人给叶墉一大笔钱(由此可见朱超宗等确实有问题——笔者注),要求他撤诉,叶墉拿钱后便真的撤诉了,官府便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毋庸议”了结了此案。但叶墉也是个奸猾之人,他算了一下帐,扣除了到北京等地拉关系等支出外,他这次“京控”还赚到了不少钱。他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开始包讼渔利。他在苏州开了一家寓店,召请讼师加盟,为南汇、上海一带打官司的人,特别是去“京控”的,提供一条龙全程服务。叶墉在苏州包揽词讼的消息,很快传遍南汇城乡,慕名而来的络绎于途。但好景不长,道光七年,道光皇帝通谕各省督抚要处理好“京控”案件,“如系刁衿恶棍,藉端妄告,即从严究坐,以惩刁诬;傥所控属实,亦当将奸胥墨吏,严行惩治”。江苏官员接谕后,并没有彻查本省蠹吏加征舞弊的情况,而是雷厉风行,将包揽词讼者实施抓捕,希翼从源头上遏止江苏“京控”。叶墉立即被抓,定案为“一伙讼棍,内外沟通,串唆图诈,以致控案络绎,拖累无辜,大为地方之害”。叶墉被杖一百,充军到云贵两广极边烟瘴之地。朱超宗也被杖一百,徒刑三年,不过罪名不是因贪墨,而是行贿送钱给叶墉私了上次“京控”案。
没有证据说杨承湛与朱超宗等胥吏勾结在一起。但他在任时,南汇“京控”增多;奸猾胥吏未得到惩治。叶墉后来被抓时,在他客寓搜出书信、稿底等,内有“与杨姓不合,亦欲相帮”之类字样,江苏巡抚陶澍奏报时认为“词意显与该县作对,找帮讦告”,也即想办法将杨排挤出去。由此可见,杨承湛与当时官场上大多数成员一样,是站在胥吏一边的。不过,当时官场就是那样的生态系统,也不能过分责怪杨承湛。地方志对他的评论是“淳明笃实,历练安详”。
(见《固安县志》,林乾《从叶墉包讼案看讼师的活动方式及特点》,赵复兴《江宁知府杨承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