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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鸿苞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廖鸿苞(?-1836),字竹臣,福建候官(今福州)人。擅文词、工书法,道光九年(1829)四月任阳湖县知县。
  
  他在嘉庆二十二年(1817)中进士,先任翰林院庶吉士,后任阳湖县知县。在任“明习吏治,才气敛摄,廉以持已,宽以待人。遇有疑狱,细心推鞠,不忍以迹似真凶,锻炼周内入人罪,其慎刑如此”。他还针对当时丧事太过糜费的陋习,明令规定吊丧不留饮食,助丧不必做“七”(头七、二七)等,提倡移风易俗,崇尚节俭(见《武进阳湖合志》)。升太湖同知,湖中多盗匪,廖鸿苞采取宽严并济的策略,平息了太湖盗匪的猖獗活动。署扬州知府,体恤民众疾苦,尊重知识分子,人称有古循吏之风。
  
  他与林则徐是福建鳌峰书院的同学,关系莫逆。道光十六年(1836),廖鸿苞去世,林则徐送挽联痛悼:“卅年来同谱同舟,忽魂归缥缈峰前,转悔量移空借筷;一门内难兄难弟,竟望断逍遥堂后,不教旧约践连床。”廖鸿苞著有《世彩堂同馆赋钞诗钞》、《竹臣诗草》。道光十二年他为常州崇法寺作碑记,记述东南郡会兰陵,丛林名刹居多,城之东有崇法寺者,其始法筵之盛,香积之饶,与天宁几大名寺齐名。他感慨地说:“盖尝闻洛阳伽蓝记,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迄今无一存者。虽佛法广大,而其兴废隆替则存乎其人,得其人则兴,不得其人则废。”文章结尾耐人寻味。(见《福建廖氏家族史事钩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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