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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建楚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葛建楚,山东濮州(今山东鄄城)人,在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溧阳县知县。
  
  葛建楚是举人出身,他还做过长洲(今苏州市一部分)知县,他在此“鞫案出奇,办事如神”,其中审理的一件案子非常有名,因而被称为“葛青天”。
  
  有一天,一名在农村靠纺织为生的老妇人,背着一个装了1200文钱的筐进城买棉花。到了苏州城后,忽然内急,老妇人便进厕所方便,她将钱筐放在厕所门前的条石上。此时正好一歹徒经过,抢了钱筐就跑。老妇人见状,大声喊叫,并起身追赶,怎奈年老脚小,那里追赶得上!歹徒早已逃之夭夭。老妇人便坐在地上呼天抢地大哭起来:“这钱是我家的命根子啊,现在被人抢走了,我还怎么活啊!”围观的众人都很同情,但也没有办法。有人说,赶快去告官吧,现在的县太爷很英明。老妇人觉得有理,便赶到县衙,击鼓鸣冤。
  
  县里的衙役出来听了情况,拒绝接受此案。老妇人不依,便在门口哭闹起来。结果知县葛建楚听到了,便将老妇人唤上堂来,问明了情况,便对众衙役道:“你们陪了这位老妇去把厕所门前的那块条石抬来,明天我要开审这块条石,为什么不看牢钱筐?”众差役听了面面相觑:县太爷这是搞什么鬼,条石难道会说话吗?但县令的话不能不依,众人便去将那块条石抬进了县衙。葛建楚又吩咐道:“你们赶快到全城去张贴告示,就说明日某时我将审问条石。”
  
  告示一贴出,一传十,十传百,苏州全城都轰动了,大家都认为是怪事一桩。第二天审案前,苏州老百姓纷纷赶来听审(长洲县衙在苏州城内),“自头门以至大堂,拥挤无余”。葛建楚衣冠端正,一脸严肃地在大堂公案后就座,环视四周后即命令衙役将大门关上,然后煞有介事地向前来观审的人们喝道:“此间不是游牧的地方,你们应该安居守业,怎么可以随便进县衙?本来应将你们抓起来处罚,但念你们无知初犯,现每人罚你们一文钱后放你们出去吧!”众人见县太爷发怒了,都吓得不敢讲话了。好在县太爷罚钱不多,便各自将一文钱丢在放行的西角门边筐内后出去了。待众人都散出了县衙,葛建楚命人清点铜钱,竟有七八千之多。于是他将老妇人唤来,将钱全部给了她,老妇人欢喜过望,千恩万谢地回家了。
  
  事后,葛建楚对众衙役说:“你们笑话我审条石荒诞,但你们没有看到那老妇人可怜的样子吗?我如果先叫你们去缉捕抢钱的歹徒,不知你们什么时候能够破案;等你们破案了,又不知能否追回所失的钱。此时恐怕老妇人早就寻死了,岂不要闹出人命来?我如果不声称审问条石,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前来观看?我现在于众人之中,取他们的蝇头小利,用来帮助老妇人,是所谓众擎易举。老妇人又以一失而得八倍之利,岂不是很好吗!不过,抢钱的歹徒也要立即缉捕,你们立即出动,将此歹徒捉拿归案!”
  
  此事一经传出,老百姓都说葛建楚是“葛青天”。他在此案中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他的智慧,更在于他对贫困老百姓的怜悯之心。这对当今的官员也是有借鉴意义的吧!
  
  (见清慵讷居士《咫闻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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