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养蒙,甘肃灵州(今宁夏灵武县)人,举人出身,在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任阳湖县知县。以后他还先后任过元和(原苏州吴县一部分)、常熟和崇明县知县。
常养蒙最著名的是他任元和县令时智惩恶奴之事。
一天,常县令接了一个案子:原告李朱氏,告独生子李亚儒不孝忤逆,百般虐待生母,请求官府为其秉公惩治忤逆子。出面控告的,是李家奴仆来安。常养蒙看那来安,年约四十岁上下,生得人高马大,满脸横肉,便道:“本县这几日公务繁忙,你暂且回家安心等待,我自有安排。”来安唯唯而退。
来安一走,常养蒙便派人暗中察访,不几天便摸清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李亚儒之父已死,其父在世时,来安便已与朱氏眉来眼去,关系暧昧。后李某死了,来安更加肆无忌惮,公然以家主自居。李亚儒渐渐长大,实在看不下去,经常婉言规劝母亲,对来安更是时露不满。来安嫌李亚儒碍事,便极力怂恿朱氏写状子,到县衙控告,以图除掉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亲朋邻居,一则因来安凶狠残暴,不敢过问;二则事关李、朱两家的名节,也不便过问。
常养蒙掌握情况后,便把来安、李亚儒及其叔叔、舅舅等一并唤至公堂。首先唤来安问道:“他们李、朱两家亲属,都不出面控告,也不在状纸上签名认可,你一个奴仆,为什么不顾男女之嫌,出面替主母控告?”来安磕头答道:“小人蒙主人豢养多年,誓报大恩,日夜期望小主人长大成人,主持家政。岂料他不务正业,甘居下流,主母稍加管束,他便恶语相加,全无孝顺之意。主母不得已,向两堂亲族求助,可他们都不加理睬,形同路人。而不孝子则变本加厉,百般虐待生身母亲。奴才实在看不下去,万不得已,才秉承主母之命,冒着嫌疑,出面控告。”常养蒙啧啧称赞道:“忠心为主,不辞劳怨。你是一位义仆啊!”来安连忙磕头答道:“小人向来有好人之称,这是乡党邻里所共知的。”常养蒙连连点头,随接传唤:“把忤逆儿带过来!”李亚儒过来跪倒于地。常养蒙见他年方十四五岁,文质彬彬,大有弱不禁风之态;神情凄苦,似含难以启齿之隐。常养蒙便问:“李亚儒,你小小年纪,怎么便虐待起自己的生身母亲?”李亚儒只是低头流泪,默默不发一言。常养蒙发怒道:“不孝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律书上明白记载着惩处条文,你既已触犯,怎能轻饶!”说罢,抽出令签,飞掷于地,喝令左右:“拖下去重责四十大板!”李亚儒放声痛哭,其叔叔与舅舅也都跪倒于地,苦苦哀求县令念及李亚儒年幼无知,姑且饶恕他一次。只有那来安站起一旁,而露喜色。常养蒙早已看在眼里,便笑着对来安说:“你的小主人尚在童年,刑杖一下立时就会毙命。你既然有着好人的名声,又受主人多年的豢养,且身强力壮,何不代小主人承受这顿刑杖!”于是不由分说,传唤两旁衙役,把来安拽翻于地,吩咐道:“代替不孝儿受杖,你们只管从重狠打,不必顾惜。”
打完四十杖,看那来安时,早已皮开肉绽,哀嚎不已。常养蒙又责问李亚儒的叔叔:“你与被告的父亲是同胞兄弟,为什么不顾念手足之情,训导、约束侄儿,致使他这忤逆儿的恶名传播远近,而且让人告到公堂?你也要受惩罚!”其叔跪伏于地,乞求开恩宽恕。常养蒙笑道:“一客不烦二主,有好人在此,你也不必害怕。”说罢,又令衙役拖下来安,重责二十大板,算是代替李亚儒的叔叔受刑。接着,常养蒙唤李亚儒的舅舅上前责备道:“母子之情,出于天性。即使你的妹妹要来控告,你这做兄长的也应出言相劝,你妹妹也一定会听从。而你却袖手旁观,以致酿成家中大变。本应对你严加惩罚,然而本县看你老态龙钟,定然禁受不起刑杖,怎么办呢?”常养蒙便扭头对来安说:“本县令今天索性成全你好人的大名,让你代他受刑怎么样?”也不等来安回答,喝令衙役拖他下去再打二十大板。二十大板打完,常养蒙又令人取来一具大号重枷,对来安道:“八十下刑杖已经代受了。区区一块木枷,又何必推辞!”说完,又亲笔在枷上写下几行大字:“今枷拷好人一名,待忤逆儿改过之日,即予释放。”接着便令将来安押出衙门外示众。
来安杖刑已很重,又戴了重枷示众周游一番,放回家后不到十天便一命呜呼了。
(见宋月航《中国古代经典奇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