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怡曾,河南武涉人,举人出身,在清乾隆八年(1743)任常州知府。
清人袁枚的笔记小说《子不语》中有《雷辟王三》,写了董怡曾在常州的一则故事:常州有一个“积恶讼棍”王三,为害乡里。董上任后便下令访拿。王三有个弟弟叫王仔,是武进生员。那一天差役前去捉拿王三时,王仔正在娶亲,新娘刚刚入门。王三闻风逃跑了,差役没有捉到王三,便将其弟王仔捉来,拘押在班房里。王三见差役已去,夜里便跑回家来,冒充王仔,与新娘睡到了一起,将其奸污了。那时结婚都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郎、新娘间大都不认识,所以此事怪不得新娘。
第二天,董怡曾登堂审案。差役便带王仔上堂,董见其是个文弱书生,不像是个恶棍,一问才知是王三的弟弟,他“悯其无辜,且知其正值新婚,作速遣还”。并下令差役宽限一个月务必捉到王三。
王仔受了一场虚惊,此刻被放还,便高高兴兴返家去见新娘。新娘此刻才知这人才是新郎,昨夜睡在一起的不是新郎。新娘是个刚烈之妇,不禁又羞又气,便上吊而死。
王仔的岳父家闻知此事,想前来吵闹,但又怕传出去不好听;且知道这不是王仔之罪;女儿已死,人死又不能复生,只得强忍悲痛,处理丧事,但提出“我家所赔赠衣饰,须尽入棺中,我才罢休”。新郎舅姑等都非常哀痛,一一从命。
新娘下葬后,逃走在外的王三又动邪念,夜里去掘开新娘的坟棺,见其颜色如生,便对其进行了尸奸,然后取了棺中的珠翠首饰准备逃走。这时突然空中一声霹雳,王三被雷当场击死,新娘却被震活过来了。第二天,管坟人到王仔家报知此事,王仔便将新娘迎归完娶。董怡曾闻知此事,下令将王三挫骨扬灰。
《子不语》中都是这些神道鬼怪的故事,不足为信。像上述故事中说天雷击中王三尚可说得通,至于把死人震活,那就是天方夜谭了。其用意主要是劝人不可为恶,否则要遭“天报应”。
但董怡曾捕捉凶徒王三恐怕是实有其事的,否则袁枚不会有名有姓地直指董怡曾。董怡曾为地方除害的本意是好的,但用现在的观点来看,造成新娘自缢等后果是由差役抓错了人所引起的,官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中,差役应负首要责任,董怡曾也应负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