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标,字胜林,号南城,浙江嘉善人,在清康熙八年(1669)任溧阳县知县。
杨应标是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授宁国府推官,后改知溧阳县。据吴颖《杨候去思碑》称:“治溧之期年,洁躬而恕人,政平而讼简,凡事之足为斯民病者,去之唯恐不尽;而事之稍有利益于斯民者,不異自其身受也。”他行己廉洁,治尚宽简,而奸蠧逃匿,吏民思怀,“故其善政将书不胜书”,声望很好。但到康熙十年,他却无辜受累,上司因为发生了盗案而将他降调。其实这个盗案发生在邻县,与溧阳无关,与杨应标也八竿子够不着。溧阳百姓不服,纷纷赴吴门(指苏州,当时巡抚驻地),白下(指江宁,当时总督驻地)为其诉冤,要求杨应标留任溧阳。但毫无作用,新知县已经任命将要到达。杨应标对溧阳士绅说,诸公留我,用意良厚,但看来要挽回此事不花费一大笔钱是办不到的。要出这笔钱,则我室如悬罄,穷得什么也没有;如果取之于民,你们还要留这样的官员干什么?他等新知县到任交接后毅然拂袖而去。县人攀辕卧辙,他差不多不得前行。一部分人送他到无锡,不忍分别,又送到苏州,又不忍分别,一直送到了嘉兴。这一方面说明溧阳人很重情义,对杨应标无辜遭贬深表同情,另一方面说明杨应标在溧阳深得民心,声闻很好。杨应标后来做过鄢陵县知县,剑州知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