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堪,浙江宁海人,在明万历十八年(1590)至二十一年任常州府通判。
赵堪是选贡生。他通判常州时,“尝督修郡城,旦暮程督,城为一新,功巨而费省”。他于万历十八年曾代理一段时间靖江知县(那时靖江县属常州府管辖),为政宽大,注重教化,因而深得民心,后来被视作靖江名宦。
他到靖江上任后发现,吏役去拘捕人时往往敲诈勒索,扰民害民,老百姓都非常害怕吏役上门。于是他改革方法,置木简十余,上面画着官差的形象,写上文字,有应当要拘捕的人,就派人将木简投到此人家中,第二天让此人抱着木简来自投公堂,违者处罚。这样便大大约束了奸猾吏役的横行霸道,减轻了老百姓的恐惧感。
征收租税是官府的重任,也是难事,以前对拖欠租赋者往往是抓来拷打、威逼。赵堪一改以往做法,他在公堂上悬挂了几张兽皮,对外宣布说,不交租赋者将被披上这些兽皮。意思是顽抗者将被众人视作兽类畜生。这样做,在今天看来是严重侮辱人格,是不允许的,但在当时却是很有创意之举:利用人有羞耻之心及社会舆论的压力来促使完成征收田赋的任务。而且效果出奇的好,老百姓踊跃缴赋,更胜从前。
赵堪对前来打官司的,总是尽量进行调解,用最大的诚意来感动双方,让他们自行和解。曾经有兄弟二人前来打官司,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赵堪分析说:“这必定是两兄弟分居后,受人挑唆而引起的。”于是下令将二人各一只手铐在一起,让他们一同寝居、饮食三昼夜。这之后,二人都悔恨涕泣,互相诉说自己的不是,兄弟俩和好如初。
赵堪不久仍回常州府供职。离开靖江时,靖江老百姓站满了大街小巷,都竞相供香叩首相送,他深得民心到了如此地步。他后升任昌平知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