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昉,《武进阳湖合志》载其在南宋淳佑二年(1242)六月任常州知州,三年正月改知台州。此外无其他介绍。
《中文百科在线》有陈昉条,记述他的情况比较详细。
陈昉,字叔方,号节斋,温州平阳人,以父荫补官,任闽县丞,迁福建浦城知县。当时汀邵府界多盗匪,由于陈昉处置得宜,盗匪不敢犯界;又遇上饥荒,他立即致力于赈济,使灾民们度过了难关。陈昉的老师、南宋大儒真德秀便是浦城人,当时在朝任知制诰,得知陈昉在自己的家乡政绩斐然,便写诗高度赞扬道:“花种河阳未十旬,和熏四境早如春,试看条救频频下,字字无非育物仁。”并推荐陈昉到朝廷任职。陈昉后任司农丞,出知宝庆府,旋又改为大宗寺丞,擢为都官员外郎,当时他被称为“端平八士”(端平是宋理宗的年号)之一,声望很高。
淳佑二年他出知常州,三年改知台州,淳佑十一年,入朝任权吏部侍郎,第二年出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到任时建邵一带正发大水(“秋七月,邵武大水冒城,死者数万”),他立即发钱三十万,并奏请百万,用以救济灾民。他在郡重士爱民,恩威并施,使经济发展,全境大治,离任时府库充盈。《宋元学案》中称:福建人诉说历任好官时,都以陈昉为第一。诗人刘克庄写诗称赞他道:“八郡皆知德度宽,銗筒(接受告密书的筒子)罢设公堂闲”,“岂有珠鱼堪作贡,亦无金鹤可携还。”前两句是赞他为政清明,后两句是赞他为官清廉。
陈昉后来还任过沿海制置使、工部侍郎、建宁知府、户部侍郎、权礼部尚书、试吏部尚书等。他死后谥号为“清惠”,亦即清正惠爱之意,评价颇高。陈昉的著作有《云萍集》和《颖川语小》,前者为诗文集(已散佚),后者是探究典籍异同和朝廷掌故之作(现流传于世的有二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