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璘,字伯玉,福建古田人,在南宋绍定五年(1232)十月任晋陵县知县。
唐璘于嘉定十年(1217)考中进士。当时御史台有一官员上奏说,到皇帝面前轮流应对的人不允许议论边境事务,唐璘痛加驳斥。调任吴县尉。有个人抢劫杀人后还驾了被害者的船逃走了,有关部门紧急追捕罪犯。这时,有一个屠夫来自首说他儿子就是罪犯。找他儿子来一问,他儿子也表示伏罪。但唐璘不轻信口供,问道:“抢走的船在什么地方?钱作什么用了?”他们的回答漏洞百出。虽然上司催促赶快结案,但唐璘认为不能草菅人命,便将此案拖了下来。后来果然在太湖中抓获了真正的凶犯,连被盗的船只也一并缴获,案件告破,全县都感叹唐璘破案公正、神明。以致他后来担任晋陵知县时,邻县有打官司者,要求送到晋陵请唐璘判决。吴县有一权势之家修花园,想在墙外挖条河以便通船,便谎称以前这里便是河道。朝廷派来的常平使者支持他。唐璘查阅了档案图籍,发现这里以前一直是农田,根本没有河道,于是竭力反对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结果得罪了使者,被调任监县税(税务局长),但唐璘的正直也因此闻名。调任瑞州州学教授,把推崇礼让放在首位,而把才艺放在后面,使学习者知道正确的努力方向。
唐璘后任淮东运司运官,跟随宋军进兵楚州,做后勤工作尽心尽力。楚州收复后,主帅又要进攻淮阴。唐璘说,收复楚州的捷报多是夸大之言,楚州是敌人主动放弃的,然我方已花费巨大,淮阴城高濠深,我方兵疲丁困,恐怕难以攻取。但主帅不听,指挥攻打淮阴,结果宋军死伤六万,淮阴仍未攻下。唐璘非常气愤,便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写了下来上奏给皇帝。结果他被调任晋陵知县。后任建康通判,制置使兼建康留守对他非常信任,府中的事都听他的意见。
升任监察御使。唐璘不肯去上任,他母亲说:“这是个好位置呀,你有什么担忧的呢?”唐璘说:“在这个位置上必须为朝廷争辩是非,一旦不符合皇帝的心意或者触犯了权贵,恐怕要连累大人,因此忧愁。”他母亲鼓励他说:“你尽管大胆说话,我有你兄长照顾,不必担忧。”唐璘因此“尽言无隐,帝亦严惮之”。他首疏就说皇帝“纵欲累德,文过饰非,疏远正人,狎昵戚宦,浊乱朝政,自取灭亡”。说宰相“不顾民命,轻挑兵端,不度事宜,顿空国帑。委政厥子,内交商人,贿途大开”,等等。接着,又指名道姓弹劾“郑清之(丞相)妄庸误国……,其子士昌,招权纳贿,拔庸将为统帅,起赃吏为守臣”。“郑性之(副相)懦而多私,党庇奸庸”,等等。唐璘系郑性之的学生,是受其保举才任御史的。此疏一上,引起轰动,唐璘的直声满天下。《宋史》称“璘立台仅百日,世谓再见唐介(北宋有名的直臣)”。
不过,唐璘的奏疏未起多大作用。唐璘便七次上疏要求外任,后被任为广西运判,嘉兴知府,江东运判。时逢敌情紧急,朝廷令唐璘负责建康到江西一带长江的防守,他组织起水手、盐夫、船夫、芦丁等,准备好作战物资,人人思奋,军威大振。
升任直华文阁、广州知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梅州发生变乱,唐璘示以恩信,平息了动乱。提升为太常少卿。不久其母去世,唐璘悲戚过度,自己病情加重而去世。唐璘做官之大节,很多得益于其母的教诲帮助。他的书法很好。
(见《宋史·唐璘传》,《书史会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