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洽(1140-1218),字符礼(《武进阳湖合志》称子礼),四明(今浙江宁波)人,在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二月至十五年二月任常州知州。
林祖洽先在浙江盐官县任职,后入朝担任干办诸军审计司官员,对财政问题颇有研究。他比较了南宋绍兴、乾道、淳熙年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发现和平时期的支出反而比战争时期高,主要是各方面开支太大。因此他认定,“理财在节用,正其图藉,窒其渗漏,不必趣迫其民,财用自足”。他据此写成了意见书。刚好,他被任为武岗军知军,上任前陛见宋孝宗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得到皇帝的肯定。但意见书转到户部后,如石沉大海,未见施行,“时论惜之”。林祖洽从武岗调任常州知州。皇帝对身边的人说:“此人善治财赋。”常州任满后,他向朝廷汇报了在此治理财赋的情况,进“财赋本末”。宋孝宗看了很满意,对人说:“人们都说常州财赋不足,现在林祖洽已及八分以上。”于是提拔他担任司农丞。后来他历任提点六路坑治,总领湖广等财赋,湖南运判,国用司同参计官,司农卿,总领淮东财赋,权户部侍郎,户部侍郎,建康知府,婺州知州等。嘉定十一年(1218)以宝文阁待制退休,卒年七十九。
林祖洽在常州期间,“数兴利除害,礼高年,兴学校”,在府学建“御书阁”。特别是重浚了后河,受到人们称道。后河是北宋天圣年间知州李余庆所开,据说此河开浚后,常州便举业大盛。后来此河堵塞。到北宋崇宁初,知州朱彦组织民众又进行了疏浚,第二年,常州人霍端友便考中了状元。所以常州人认为此河对常州的人才、文化关系极大,此河通,则举业昌,此河塞,则举业衰。林祖洽来常州时,后河已再次堰塞。他通过调查了解,知道后河那一带“位为东南,势为喉襟”。《易经》说:“巽,东南也,文明以止。”文明者不可使晦,喉襟者不可使雍。如果后河不开通,则文明之气就被阻断,文风就不会昌盛了。他又看了常州先贤邹浩的《开河记》,知道后河开通后,常州便出状元、探花等,更加坚定了疏浚此河的决心。第二年六月,天气干旱不雨,林祖洽便“搜闲卒,捐羡金”,发动武进、晋陵官吏一起参与,组织民众疏浚后河。疏浚后的河道长三百丈,阔三十尺,比旧深了一尺五。河道宽阔,河水清洌,水利畅通,舟楫方便,“民赖其利”。林祖洽之举受到后世好评。
林祖洽在仕途中受到好几次弹劾。据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载,林祖洽任司农丞时,“言者论其前任常州,为政无状,内而妻孥与闻政事,外而僚属交通关节”。他后来已被任为宁国知府,又被人弹劾说“其历官虽久,本无可称”,结果宁国未去成。他当权吏部侍郎时,“以臣僚言祖洽素乏声称”,被改任宫观闲职。
不过,弹劾者所加的这些罪名真假如何,是很难说的。宋代是很优待、鼓励台谏(言官)们的,他们可以“风闻言事”,也就是只要听到什么就可以弹劾,不管是否属实,说错了也不要负责。言官们弹劾既不要负责任,还可以出名,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宋代尤其是南宋官员被弹劾是家常便饭,他们也随之起起落落很正常。象林祖洽之前任常州知州的张孝贲,在常州时“新学宫”,“以余材治直庐、正录位”,建“季子祠”,以纪念、祭祀常州的“人文之祖”季扎,也为常州做了一些事,但《宋会要辑稿》载其在淳熙十一年七月被罢官,是因为“言者论孝贲掊克侵渔,营办缁橐”(《武进阳湖合志》载其于淳熙十二年七月罢职)。他后来被任为信州知州,又被人弹劾说“贪虐赎货,残刻害民”,于是新官又被罢免。
(见《宝庆四明志》,《武进阳湖合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