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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
发布日期:2015-02-26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洪遵(1120-1174),号景严,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在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十一月至十八年七月任常州添差通判。
  
  洪遵是洪皓的二儿子。(洪皓于南宋建炎三年(1129)出使金国,被金扣留十五年,历经生死苦难,始终不改志节,以忠义名满天下,直到绍兴十三年才回归,时人称之为“宋之苏武”)。洪遵与其兄洪适于绍兴十二年间同时考中进士,洪遵为第一名。三年后其弟弟洪迈也考中进士,从此“三洪”名满天下。洪遵起先被任为秘书省正字。其时秘书省的主官是秦桧的儿子秦熺,洪遵不肯依附他,故得不到升迁。洪皓从金国回来后,因不肯附和秦桧的投降言行而被排挤出朝,洪遵便请求外任。此后他历任常州、婺州、越州通判。绍兴二十五年回朝廷任御使,向宋高宗揭发秦桧排挤忠良,结党行私等罪行。后他任起居舍人,起居郎兼枢密院都承旨,中书舍人,礼部侍郎等职。
  
  平江(今苏州)、湖州、秀州(今浙江嘉兴)发生大水灾,老百姓生活困难,但有关部门不肯减免赋税,只是把全年一次征税改为夏秋两次征税。洪遵说:“这不是不顾百姓死活吗?应减掉三州一半赋税,对确实灾情严重的人家全部免税。”金国前来索要降人(即北方逃到南宋来的人),洪遵建议朝廷托词拖延此事,使之不了了之。洪遵后任翰林学士兼吏部尚书,但不知何事受人弹劾,便自请离职,以徽猷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完颜亮南侵,准备派兵由海道侵犯两浙(浙东、浙西),朝廷派浙西副总管李宝带领水师进驻平江防御金人,因原平江知府与李宝关系不和,而洪遵与李宝关系很好,朝廷便改任洪遵为平江知府。李宝率水师出击胶东半岛,焚毁了金军船队,为打败金军进犯立下大功,其军队的资粮、器械、船只都由洪遵提供,洪遵也功不可没。宋高宗出巡今浙北、苏南一带,宫禁卫士沿途勒索,非常骄横,唯独到了平江,相互约束说“内翰(指洪遵)在这里,我们不要乱来”。当金主南侵时,朝廷将平江等地商船全部扣留集中,以备军用,并招募了一批水手进行训练,金兵败逃后也未解散,成为当地很大的负担和拖累。洪遵待高宗前来时,乘机上奏,将商船都退还给商人,让水手回家各安本业,当地人都非常感谢。
  
  宋孝宗即位后,洪遵历任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知贡举,同知枢密院事,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信州知州,太平州知州。太平州前任知州曾在朝廷弹劾过洪遵,此时听说洪遵前来,感到很羞愧,不等交接便驰车离去。洪遵连忙追赶前去,追了十多里才追上,亲自为他饯行,并安慰他说:“过去你弹劾我也是出于对朝廷的忠心,我有什么可怨恨的呢?”听说此事的人都称赞洪遵心胸宽广。太平州圩田损毁严重,洪遵便调集民夫整修圩田。转运使上奏说洪遵这样做是劳民伤财,并诬告他在工程中克扣钱粮。洪遵请求朝廷派人前来调查,调查结果证明洪遵没有错,于是洪遵继续施工。当时洪遵已五十多岁,“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间,载酒食亲饷馌,恩意倾尽,人忘其劳,闻者以为盛德”。圩堤终于修成了,周长达四、五十里,使数万亩农田可以旱涝保收。有一年当地及周边发生大旱,附近州县对赈灾没有统一安排,往往发了赈灾粮却缺少烧柴;有的百姓全家都饿死了,救灾粮还未发下去。洪遵精心安排,减掉百姓十分之九的租税,按远近多少调度发放救灾物资,同时从江西买进粮食平抑米价,救活的人数以万计。对于驻军士兵出来抢劫的,洪遵都将他们抓起来,交给军方处理,所以当地虽然灾荒严重,但能安然度过。
  
  洪遵被提升为建康府知府、江东安抚使兼行宫留守。他改变原来通行的百姓交租时要交损耗费、实质是加重百姓负担的做法,交粮时允许百姓自带量器进行称量,使官吏不得上下其手。为军队选择军营时,一定寻求不妨碍民居,不要迁移坟墓的地方。由于政绩突出,洪遵受到宋孝宗传旨嘉奖。洪遵后任资政殿学士,淳熙元年,提举洞霄宫,去世,谥文安。
  
  洪遵为官一生,宽人荐贤,尽忠职守,他曾向朝廷推荐李焘、郑伯熊、林光朝等人。李焘著有《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书,是宋代著名的史学家。郑伯熊为绍兴年间进士,精于古人经制治法,与其兄弟等人以振起伊洛之学为己任,是南宋永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林光朝为隆兴年间进士,是倡行伊洛之学于东南的先行者。这些人虽未被起用,但可见洪遵的眼光。
  
  洪遵是著名的钱币学家,对医学也有研究。《全宋诗》存有他多首诗。在朝廷时,曾就金属货币短缺,“因面对,论铸钱利害,帝嘉纳之”。他著有《泉志》、《订正〈史记〉真本凡例》、《翰苑群书》、《翰苑遗事》、《谱双》、《洪氏集验方》、《金生指迷方》、《洪文安公遗集》等。中国的钱币学源远流长,但古代钱币学专著多已亡逸,幸赖洪遵《泉志》保留下不少上自南朝、下到北宋人的钱币学论说和见闻记录。《泉志》成书于绍兴十九年,是年洪遵三十岁。《泉志》是一部考疑征信、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堪称中国钱币学的经典著作。该书体例严谨,文字精练,考订审慎,行文均注明详细出处,论说均经深思熟虑。其对先秦货币之断代学等问题有独到见解,于后世钱币学之研究影响甚大。此书收录钱币348品,除洪遵本人所得百余品实物外,其余则从他人钱谱和史书中抄录而来。洪遵将这些钱分为正用品、伪品、不知年代品、天品、刀布品、外国品、奇品、神品、压胜品九类。如果把九类按顺序加以调整,严格区分,不外乎曾经流通过的正用品、非正用品和外国品三类。元、明、清和民国初年编撰的钱币谱录,基本上承袭了《泉志》的分类法,或只是略作损益而成就。《泉志》引据的前人著作多达九十余部,其中原书不少已经失传。即就钱币专著而言,借助洪氏之书,保留下古逸《刘氏钱谱》内容二则、顾烜《钱谱》三十四则、封演《续钱谱》四则、张台《钱谱》二十八则、陶岳《货泉录》三则、全光袭《钱录》四则、李孝美《历代钱谱》五十余则,董悠《钱谱》十三则、著者无可考的《旧谱》六十则。
  
  (见《宋史·洪遵传》,《中国钱币》2000年第三期王贵枕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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