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三省,字景曾,寿昌(今浙江建德)人,在绍兴十五年(1145)七月任常州知州,但九月即离任(此据《咸淳毗陵志》)。
叶三省在国子监学习时,成绩很好,连续两次考试均为优等。《宋史·选举志三》:“元丰旧制,内舍生校定,分优、平二等。优等再赴台试,又入优,则谓之两优释褐,中选者即命以京秩,除学官。”叶三省便开始做京官。他又于北宋政和二年(1112)考取进士。在宋徽宗朝,他曾“一岁五迁”,从七品的小官升到从五品的尚书右司郎中,后又升左司郎中,起居郎等。
宋钦宗时,叶三省支持国子监学生陈东等上书朝廷,揭露权相蔡京等误国害民之罪,迫使朝廷治了其中一些人的罪。靖康时,金兵南侵,直逼开封,宋钦宗竟想罢免力主抗金的李纲的职务,叶三省又坚决支持陈东等再次上书请愿,要求留用李纲为国效力。
宋高宗南渡后,叶三省任过起居舍人,中书舍人,信州知州等。秦桧当权,阴谋与金人议和,叶三省又竭力反对,被秦桧记恨。绍兴十八年,叶三省提举台州崇道观。有一次他与一些好友在一起小斟,席间为抗金派骨干赵鼎、王庶鸣不平。此事被秦桧得知后,便嗾使谏官弹劾叶三省等,说他们拉帮结派,“饰非横议”,指斥朝廷。绍兴二十二年,有一个承节郎王远,与叶三省家很熟悉,他给叶三省侄子的书信中也有同样的内容。此书信不知怎么给明州的不肖之徒陈焘得到了,他便到朝廷告状。于是秦桧给叶三省等扣上“撰造语言,谤讪朝廷”的帽子,叶三省被贬到筠州(今江西高安一带)安置。直到秦桧死后,他才被恢复名誉,“复封邑如故”。(见韩酋山《秦桧研究》,《寿昌县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