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缙(1073-1159),字子云,分水(今浙江桐庐)人,在南宋绍兴九年(1139)任常州知州。
王缙于北宋崇宁五年(1106)考中进士,授歙州司法参军。南宋时,他任英州知州。吏部考核,其品格与治绩皆列一等,宋高宗赵构亲自召见其面对。又任虔州知州,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首陈“正纲纪”、“明赏罚”等六事;又东南大旱,提出禁科役、免谷税等赈灾弥变措施,颇受朝廷重视。不久,迁为右司谏。时淮河一带战事紧急,有某将畏缩不前,王缙请严治,以振抗敌保国之军威。又因大臣间相互倾轧,王缙深为忧虑,吁请同僚放弃猜忌,同心同德,共济国事。
绍兴七年(1137)八月,淮西军副统制郦琼率部叛变,杀害主帅吕祉等。事后言官归咎宰相张浚谋帅不善。王缙抗声说,命帅时我们都参与其事,岂能独罪宰相!结果他被认为是党附张浚,连坐落职,出任常州知州。在常州时,曾修建仓库,又于仓后浚河,以便漕运(见《咸淳毗陵志》)。有旧僚属某,曾在金廷供职,经常州时谒见王缙,王缙当面诘责羞辱他。此人与秦桧有深交,到临安后便向秦桧诉说。秦桧也曾在金廷供职,听后大怒,认为王缙是在借和尚骂秃驴,便将王缙罢去知州职,改管台州崇道观。王缙乞休归家,怡然自乐近二十年,年八十七而卒。
王缙任言官多年,做到知无不言。常说,人才难得,特别在国家多事之秋,更要爱惜人才。所以他虽身居言路,不专事弹劾,惟论社稷安危大计,为皇帝献计献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