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文,字仲明,曹州济阴(今山东济阴)人,在宋天禧四年(1020)任过晋陵县知县。
王博文年轻时便擅长写文章,他十六岁去参加进士科考试时,用一百篇回文诗作答卷,人们称他为“王回文”(但这不合格式,未录取)。后又去参加考试,因年龄小不符合条件被遣回家。他后来参加中书省考试,被赐予进士及第。王博文还做过濠州、真州、海州、密州、泰州等知州,开封府、大名府等知府,还做过河北、陕西转运使,殿中侍御使,兵部员外郎,三司户部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等。他去世时皇帝亲自前往祭奠,追赠尚书吏部侍郎。
王博文在职时颇能做些实事。他任密州知州时,此地靠海边有盐场,当年闹饥荒,有很多老百姓去盗卖海盐,一旦被捉住就被处死。王博文请求解除盐禁,到年成好的时候才恢复,得到了朝廷的同意,救了不少人性命。有人在长安伪造《乾佑天书》,王博文以殿中侍御使的身份去审理此案,只从重惩治了为首之人。边境羌人叛乱时,时任陕西转运使的王博文弹劾守边将领不力,使朝廷更换了边将,叛乱因此被平定。他当开封知府时,发现富豪权贵违章乱搭乱建很严重,甚至侵占街道违建。他不怕得罪豪门,组织力量在一个多月时间,将侵占街道的违章建筑全部拆掉。王博文多次任职于政务繁重的州府,他精通吏治,为政务求宽恕平和,常对儿子们说:“我平素判决罪犯,到处以流放之刑时,都暗底里挑选一个水土比较好的地方安置犯人,你们应当记住。”但他在审理有的案件时,有些人也认为他有迎合太后旨意的地方。
王博文值得称道的还有他的孝心。他幼年丧父,后来母亲改嫁了。他做官以后,认为不能断绝母子之情,对母亲很尊敬,为她请求封号。母亲死后,他不顾舆论反对,坚持为母亲免官服丧(当时认为儿子不能为改嫁的母亲服丧)。(见《宋史·王博文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