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易,字明叔,安徽无为县人,在宋嘉佑六年(1061)后任过常州司法参军(此据《宋史》本传。《宋史·职官志》载,州府“司法参军掌管执法判案”)。
贾易幼年清苦,七岁丧父,靠其母彭氏纺织养大。他是嘉佑六年进士,后任常州司法参军。“自以儒者不闲法令,岁议狱,唯求合于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讫去,郡中称平”。(《宋史》本传)。这段话是赞扬他的。但不要说用现在的观点,就是用当时的观点看,他这种说法做法也是错误的。如果只要靠人情判案,那还要法令干什么?自己作为管司法的官员,不去学习和钻研法令,却原谅自己是儒者不闲法令,还说人情在法亦在,不是放弃了执法的准绳,鼓励大家讲人情不讲法令吗?不是为自己的失责找借口吗?
贾易后来在外任过怀州、广德、宣州、苏州、邓州等知州(知军),在朝任过太常丞,兵部员外郎,右司谏,殿中侍御使,权刑部侍郎,工部侍郎、吏部侍郎等。他为官时值得称道的事迹似乎不多,担任殿中待御使时曾向皇帝指出朝廷的五条弊端,也被《宋史》称为:“其言虽颇切直,然皆老生常谈,志于抵厄时事,无他奇画。”担任谏官时,他与同僚互相攻击,完全是意气用事。后来他又大肆攻击苏轼、苏辙兄弟,留下很不好的名声。
王安石在宋神宗支持下主持变法后,朝臣中迅速分化为两大派:支持变法的所谓新党与反对变法的所谓旧党。宋神宗死后,旧党领袖司马光在宣仁高太后的支持下执政,尽反新法。元佑元年(1086),王安石、司马光相继病逝,但元佑年间旧党继续掌握大权。后来旧党却分裂成三派:以二程(程颢、程颐)为首的洛党、以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刘挚为首的朔党。三党名称,由其领袖籍贯而来。三党“既交恶,其党迭相攻”。其实是洛党伙同朔党以文字狱迫害蜀党。贾易是程颐的门生,是洛党中的骨干分子,他充当了攻讦苏轼等人的急先锋。
苏轼任杭州知州时,报告说浙西水灾很严重。贾易根本不顾事实,上奏皇帝说苏轼这是迷惑朝廷,为自己求取声誉。苏轼曾在元丰八年(1085)写了名为《归宜兴,题扬州竹西寺三首》的诗,其一为:“此生巳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贾易等人便仿效当年制造“乌台诗案”欲陷苏轼于死地时一样的做法,诬告苏轼在宋神宗逝世时有欣幸之感。他们说,先帝崩逝,人臣当“泣血号慕,而苏轼竟作诗庆贺,视先帝去世的消息为‘好语’,连野花啼鸟都高兴,其义安在?是可谓痛心疾首而莫之堪忍者也”!其实,苏轼的这诗是作于宋哲宗策立之后,距神宗去世已两月。贾易等又借“策题”攻击苏轼诬蔑宋仁宗不如汉文帝,宋神宗不如汉宣帝,是对先王不敬。他还攻击说苏轼和苏辙当年考取进士的文章荒谬不合格式,是侥幸被胡乱录取的;苏辙也与苏轼一起诽谤先朝皇帝,没有人臣的礼节。他还连同攻击支持、帮助苏轼之人,如大臣文彦博、范纯仁等,以及为苏轼辩护的其他官员。
贾易攻讦苏轼等,完全不顾事实,只讲利害,不分是非,上纲上线,乱扣帽子。他不但是要搞臭苏轼兄弟的声名,简直是要置他们于死地。他的这些作为,连他的同僚谏官们都看不下去,都很鄙视他。他的图谋当然也不会得逞,最后都不了了之。不过,苏轼也给贾易弄得相当无奈,元佑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上奏了一份《乞外补回避贾易札子》,称“(贾)易之心,未尝一日不在倾臣”,“易等但务快其私忿,苟可以倾臣,即不顾一方生灵,坠在沟壑”。“(自己)若不早去,不过数日,必为易等所倾”。所以他坚决请求外调。这位在诗词书文各方面都挥洒自如的一代文豪,当时正被宣仁高太后召回朝廷予以重用之际,竟被弄得“计穷事迫”,可见贾易的政客手腕十分恶劣,气焰极为嚣张。
不过,严格来说,贾易也并非什么奸险小人,清人毕沅的《续资治通鉴》引北宋大臣刘挚的话,说贾易“忠直不挠”(刘挚是朔党首领,他的评价是否真实确切,难以查证)。但程颐能将贾易列入门墙,说明贾易不会是大恶之人。但大凡一个人被派别利益蒙蔽了心智,刚直便变成了固执、极端,容易走进好坏不分、是非颠倒的死胡同中去,贾易便是一个典型。贾易七十三岁去世,谥文肃。
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蔡京为宰相,将司马光、苏轼等人扣上“元佑奸党”的帽子,在宫殿门外树立“党人碑”,上面写着三百零九人的名字,昭示全国,无论是蜀党、洛党还是朔党,无一例外,都被囊括在内。苏轼列名其上,作为政敌的贾易也没有逃脱。蔡京立碑刻石之意,是要让这些人遗臭万年。不料历史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若干年后,“元佑党人”全部得到平反,蔡京作为北宋著名的奸相却被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历史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千年之后的今天,不知道苏轼的人恐怕不多,知道贾易的人恐怕也不多。
(见《宋史·贾易传》,《芜湖名人贾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