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汾,字彦祖,钜野(今山东巨野)人,在宋熙宁四年(1071)左右任常州知州(《咸淳毗陵志》作王訜,但在说明中明确指出“訜”当作“汾”。他的曾祖父是宋太宗、宋真宗时的名臣、文学家王禹 偁)。他是皇佑五年(1053)进士,还任过湘乡知县,兖州、明州、齐州知州,河中府知府,太常少卿,秘书少监,兵部侍郎等。他与苏轼关系很好,早年进京科考时同住景德寺。苏轼作杭州知州时,有诗《次韵林子中(林希)王彦祖(王汾)唱酬》,开玩笑地说他“差胜四明狂监在,更将老眼犯尘红”。(王汾由明州知州回朝任秘书少监。苏轼说他是“四明狂监”。将他比喻成唐代的贺知章;又说他老眼昏花的还到朝廷去犯什么红尘呢?)于此可见王汾与苏轼的交情不一般,否则苏轼说话不会这么随便。此前在苏轼的“乌台诗案”中,王汾也象陈襄(见前文)等一样,是接受了苏轼所谓的“讥讽”文字而没有揭发的二十多位官员之一,被朝廷罚铜二十斤。王汾与王安石关系不好(见宋孔平仲《谈苑》),可能是政见不同吧!他于绍圣三年新党用事时被“落职致仕”。到宋徽宗初蔡京用事时,他与苏轼同被列入“元佑党人”,目为“奸党”。他曾将其曾祖父王禹偁的逸文遗篇编成《小畜外集》13卷。(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黄宗義《宋元学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