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庆(约988-1031),字昌宗,在宋天圣七年(1029)任常州知州。
王安石的《朝奉郎守国子博士知常州李公墓志铭》称,李余庆是福建人,当过应天府法曹参军,太常寺太祝,归安县知县,秀州通判,国子博士等。他“平生慷慨,好议当世事,其所取舍,必欲如己意,虽强有势,终不为挠”。他在作秀州通判时,发现贩卖私盐的人很多,于是作华亭、海盐二监,“以业盗贩之民”,而且增加了官府的收入。他还从平望至吴江,作石堤五十里,以除水患。
李余庆为政,精明强果,事至能立断而得,久奸宿恶辄取之不贷。到社会秩序好转后,则“抚循养息,悉有其处”。他知常州时,“政严猛,嫉恶如仇,豪猾吏有犯者,率不得生,吏民震栗畏若神”。“所以威震远近,而蒙其德者,亦思之无穷也”。
李余庆精通风水学,他认为常州城的风水欠佳,对科举不利,于是他组织民众开了一条新河,沟通外子城与前河漕渠,这就是“后河”。他宣称后河开好后,“三十年当有魁天下者”,就是将出状元。果然如此,后河开好后,常州文事日盛,钱公辅先摘探花,胡宗愈次摘榜眼,余中终摘状元。余中摘状元之年,正好是后河开后三十年。此事在常州历史上传为佳话。
李余庆为政严厉,果于去恶,虽然老百姓拍手叫好,但黑恶势力却对他恨之入骨。有一个州衙里的医博士(官聘医生)做过很多坏事,害怕李余庆追查,便乘李余庆生病时,在药中进毒,李余庆服后腹泻不止。他发现医博士的阴谋后,便抱病升堂,将医博士抓来审问,将其杖死在公堂上。但李余庆“归卧及床而死”,还是被毒死了,年四十四。这大约在天圣九年。
李余庆死后被葬在州东的横山。“州人填道瞻送叹息,为之出泪。又为之画像,置之浮屠以祭之”。相传人们仍很敬畏他,经过他的墓地时,都要徒步而行,不敢骑马坐轿。后来他被神化,据说,有患重病之人,从其墓上取土洒在床席之间,往往病情就有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