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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常州第4辑招标书
发布日期:2015-07-26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口述常州》第4辑出版印刷

采购文件

 


 


 


 


 


 


 


 


 


 


 


 


 


 


 


 


 


 


 


 


 


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委

2015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采购项目数量、制作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第四章  成交及合同签订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委对所需的图书出版、印刷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口述常州》第4辑出版印刷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出版资质,省级以上(含)正规出版社,在常州市有办事机构,能按国家标准全流程办理设计、排版、出版、印刷、电子书制作、音频录制;

4.出版社愿承接一系列相关事宜;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第二章 采购项目数量、制作要求

 


一、采购项目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15年12 月 30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二、项目要求

1.省内正规出版社,能按国家标准全流程办理设计、排版、出版、印刷事务,能分批送货至有关单位;

2.该书在2015年12月30日前正式公开出版;

3.印刷要求:开本尺寸为140×205(毫米);封面为300克艺术纸(8公分前后勒口),局部特殊工艺,标题烫黑金,局部UV;内芯为80克淡黄双胶纸(不超过300P、黑白);前后环衬为120克钢骨条纹纸;

4.装订方式:锁线胶装;

5.数量:2000册。

 


三、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书刊原稿由出版社人员到采购单位取,排版版式设计美观、大方、符合要求,排版完毕经采购单位审定后印刷;

2.招标方提供电子稿,中标方完成修改、设计和排版;部分手写稿须有中标人及时完成录入;

3.每期排版校对后均要求打印黑白稿、封面彩印稿;

4.版式审核过程中,如内容有调换则需重新排版(不另加费用)

5.必须绝对保证印刷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全部重新返工,耽误的出版时间视情况扣除印刷费的3%-5%

6.校排定稿后,一星期内印刷完毕。印刷全部完成后,当天由印刷厂将杂志用牛皮纸捆扎好装入纸箱后,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当场检查查看质量问题,并填写验收情况。

 


四、其他要求

1.免费送书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

2.对倒装、缺页、破损等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条件的及时更换;

3、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出版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出版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响应单位应为采购方提供本次采购的出版及印刷全部工作和费用,包括出版印刷全部工作的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包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等一切费用;

6.响应企业须保障采购方在使用该图书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响应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

 


 五、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为到目的地价,包括该书的书号、纸张、印工、PS版、UV烫金、菲林、样书、设计、排版、编辑、校对、管理费、税金、运输等,完成出版、印刷的所有费用。无预付款,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经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凭合同、开具的正式发票及双方认可的验收报告结算货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提交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原件备查);

五、前三年经营业绩情况;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应于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

2.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文件的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各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如实填报;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封面注明:采购项目编号、申报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 

 


 


 


 


 


 



第四章  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

二、开标后,我单位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单位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委

2015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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