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会员: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充分发挥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简称学会)在全市史志工作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促进我市史志鉴理论与编纂实践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推动常州党史、地方志和年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学会计划资助一批重点课题,现将申报办法和2015年度参考选题印发给你们。
一、申报立项
1.申报方式。会员单位和会员可根据所附《2015年度参考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如果确有价值,也可根据史志鉴工作实践自选课题申报。各单位和会员个人申报课题必须填写《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重点课题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单位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
2.申报备案。课题申报实行备案制,没有备案的课题不纳入评审和资助。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立项方式。学会根据会员单位、会员的申报情况,提请学会常务理事分别审议,确定本年度拟选资助课题,每年资助课题28个。
二、资助管理
1.资助课题分为特别资助、重点资助、一般资助课题三个等级,特别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分别资助3000元、2000元、1000元。
2.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查重率超过15%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3.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申报计划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工作,所有申请资助的项目均须在本年底前完成。
三、资助验收
1.每年11月,学会向提出资助申请的课题作者发出结项通知,告知有关结项要求与事项。
2.收到结项通知后,课题负责人向学会提出结项申请并填写结项申请书,同时提交以调研报告、论文等为最终形式的研究成果,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逾期未结题上报的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3.学会将组织史志鉴、历史文化研究专家对报送成果,按照“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每年设特别资助课题3个、重点资助课题5个、一般资助课题20个。
希各会员单位和会员按照资助办法和项目申报书的要求,积极申报并开展研究工作,年底前及时将调研报告或论文报学会。学会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614室;联系人:臧素雅、董霞;联系电话:85680986;电子邮箱:czfz1614@126.com。
附件:2015年度参考选题
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 常州市中共党史学会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2015年度参考选题
1. 新四军江南指挥部课题研究;
2. 常州地区中共组织领导的人民武装抗日斗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问题及其他课题研究;
3.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常州党史和建设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及其他重要问题研究;
4. 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基本著作编写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和其他重要问题研究;
5. 志书编纂的基本理论、原则、体例、规范和方法研究;
6. 旧志的整理、校订、出版以及旧志的篇目、内容记述与特色、编纂方法等课题的研究;
7. 常州修志名家研究;
8. 市(县、区)综合志书、乡镇(村)志和行业(部门)志等篇目设计、编写编纂、特色记述等研究;
9. 第三轮修志启动工作的研究;
10. 志鉴异同与志鉴工作接轨的研究;
11. 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设计、条目编写及其特色、创新研究;
12. 志、鉴的表格、图照设计、编排的美学原则、方法和特色与创新研究;
13. 年鉴时效性、载体信息化和传播媒体的数据化研究;
14. 年鉴资料信息搜集的系统化与网络化研究;
15. 常州史志鉴工作实践、规范管理和业务发展研究;
16. 常州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文化典籍的研究。
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会
2015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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