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闻斯,号淇澳,唐顺之外孙。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一甲三名进士(探花)。任翰林院编修、左庶子等职。曾几次请假归里,闭门读书,深究理学,不见来访者,不回答政事。万历四十一年,由少詹事擢升礼部右侍郎,代理尚书。他就宗室、郊庙、东宫等诸多不当事宜一再上疏规谏。时郑贵妃受宠,子福王留京,索庄田4万顷。他上疏10余次,又合文武大臣伏阙力请,帝始许福王明春就藩。次年,吏部侍郎出缺,廷臣举荐,为忌者所阻。他4次上疏请求去职,并出城候命,八月方获准成行。
万历四十八年,神宗、光宗死。九月熹宗立。十二月召还为礼部尚书。明天启二年(1622)四月,他以公义发愤,疏请严惩害死光宗的“红丸案”首恶李可灼及进药者首相方从哲,旁及立后、移宫之事。虽再三辨析,可灼仅处以流放,从哲则免去罪责。五月,又因秦王四子厚贿近臣得封郡王事,他三疏力数其不当,未听。七月称病去职。
天启五年,魏忠贤阉党大翻“三案”(梃击、红丸、移宫),以诬害东林党人,毁天下书院。他曾讲学东林,一向为阉党所深忌,遂被除名。天启六年,阉党所编《三朝要典》成,又兴大狱,诬其为“红丸案”罪魁,“罔上不道”。天启七年七月下诏流放宁夏。常州知府曾樱缓其行。八月熹宗死,思宗立。十一月阉党败露,魏忠贤自杀,才获赦。
明崇祯元年(1628),思宗命他复职协理詹事府,他力辞不就。崇祯八年,荐召其入阁。次年他抱病抵京,未及上任即逝世,终年72岁。追赠太子太保,赐谥“文介”。葬常州东门外金槛里。
他操行峻洁,为一时之冠。工诗文,擅书法,刻有《元晏斋帖》。编著有《慎读义百篇》、《周易明洛义纂述》(6卷)、《奏议》(3卷)、《恩邮诸公志略》、《丽泽会语》(1卷)、《元晏斋文集》(5卷)、《元晏斋诗选》(5卷)、《唐诗选记述》(6卷)、《皇明四大家文钞》(5卷)、《元晏斋困思钞》(3卷)等。其《元晏斋集》10卷本于清乾隆年间被编入《违碍书目》(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