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常州党史 常州方志 常州年鉴 史志报刊 史志场馆 宣传教育 互动交流 龙城影像 智慧方志馆
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史志动态 >> 内容
常州市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八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发布日期:2014-05-28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地方志工作条例》,使已延续二千多年的地方志编纂工作第一次有了法律依据。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期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批示,对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今年5月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8周年,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围绕《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常州市地方志工作30多年来的历程和成就,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地方志工作的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5月14日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第一、二轮修志的领导、业务骨干,以及编纂行业志和承编单位的主要撰稿人,围绕《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精神,结合修志实践展开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高度,来认识编修地方志的重要作用。

  二是规范工作。增强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常州地区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综合志书、行业志、部门志等志书编纂单位分级做好登记备案、篇目评审和三审一验收工作,增强二轮修志的法规性、科学性,着力打造精品良志,修成传世佳作。

  三是扩大影响。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在4月底精心制作了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大型宣传画,在常州市新区主干道以橱窗布展形式进行地方志法制和文化宣传。宣传橱窗共4扇,每扇高118厘米、宽89厘米;宣传画4联成套,风格相同,内容相异,使用23张图照,从条例法规、贯彻宣传、方志工作、成果荣誉四个方面宣传常州市地方志工作。作为政府地方志部门主动深入社区,贴近群众,使用街头橱窗进行修志宣传,在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以来尚属首次。这种街头宣传手段虽然形式朴素,却行之有效,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不仅营造了依法修志氛围,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而且在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常州市地方志工作,推进地方志工作可持续科学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是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宣传理念上的创新,也是地方志部门应对形象塑造和社会宣传的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地方志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在龙城春秋网站主页,制作宣传标语,播放“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八周年”“盛世修志,传承历史,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等宣传标语,持续半个月,利用网络推动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地方志办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16楼  邮编:213022   Email:changzhoushizhi@163.com
电 话:0519-85680976   传 真:0519-8568097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