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是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20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21世纪初,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陆续展开。2007年11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主体形式是续修,内容记述要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并注意对前志的拾遗、补缺、纠讹。因此,续志与前志的衔接问题,是续志编纂中不可回避且必须处理好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续志编纂实践,就续志与前志的有机衔接问题谈点粗浅的体会。 一、续志篇目要与前志篇目保持有机的继承性 篇目是志书内容的提纲,具有指导资料征集和框定入志内容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志书的质量。续志篇目设置,总的要求是“横不缺要项”,一般可根据时代要求和事物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在保持前志篇(章)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有所调整,有所创新,而不宜因循守旧,全盘照抄前志的篇(章),也不宜另起炉灶,将前志篇目全部否定,推倒重来,更不宜让续志时限内变化较小的《建置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质》等篇(章)消失无踪。 1、基本保留 一般来说,续志篇目不可能与前志篇目完全对应,但一些基本的分志篇目,还是可以继续沿用而保持其连续性。前志已设篇记述的事物,在续志时限内仍按事物发展的固有规律发展变化的,或前志记述的事物在续志时限内变化不大的,续志一般宜保留前志的篇(章),接续记述事物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溧阳市志(1986-2007)》共设置36个分志篇目,其中,《大事记》、《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工业》、《军事》、《教育》、《卫生》《体育》和《人物》等,均继续沿用其前志的分志篇目,接续记述续志时限内事物发展变化的新情况。 2、适当调整 前志已设篇(章)记述而续志仍将接续记述事物发展变化新情况的,续志可在继承前志基本篇目的同时,对前志篇(章)进行合理的组合调整,或拆分,或合并,或更名,或调整归属、位置。《溧阳市志(1986-2007)》将前志分散在多篇中记述的计划、统计、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内容调整到新设的《综合经济管理》篇中,分别设章记述;将前志的《人口》、《邮政电信》篇,分别更名为《人口计划生育》和《邮政电信互联网》,以适应扩充记述新情况的需要;将前志的《财政税务金融》篇拆分,《财政》、《税务》章调整到《综合经济管理》篇中,《金融》章更名并升格为《金融业》篇;将前志《自然地理》、《建置区划》篇合并为《自然地理建置区划》篇,并降格分设《自然地理》和《建置区划》章。 3、部分新设 前志没有设篇记述,续志时限内出现了新事物、新情况,续志新设篇(章)予以记述。《溧阳市志(1986-2007)》新设《开发开放》篇,集中记述具有时代特色的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就;新设《旅游业》篇,重点反映具有地方特色的溧阳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设《经济体制改革》篇,集中记述溧阳农村经济体制、工业经济体制、流通体制和综合经济调控体制改革的过程和成效;新设《互联网》章,记述溧阳互联网建设和网络运用方面的新情况、新变化。 二、续志内容要与前志内容保持有机的接续性 内容是志书的血肉,记述的是一个特定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续志内容记述,总的要求是“纵不断主线”,不同的篇(章),可选择各不相同的时间切入点,大部分篇(章)直接选用前志的下限,作为续志与前志内容的衔接点,接续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部分篇(章)追溯到事物的发端,在前志下限前选择一个恰当的时间点,作为续志与前志内容的衔接点,完整记述同一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实现与前志内容的无缝对接。续志内容记述,宜在仔细研读续志与前志资料的基础上,弄清续志断限内的事物与前志断限内事物间的内在联系,不宜机械断限,呆板划线,视前志与续志为上下册关系,人为割裂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也不宜盲目上溯,一字不改复载前志内容,更不能囿于续志断限,对前志的错讹、遗漏视而不见。 1、引用复载 续志接续记述前志已详细记述过的事物时,一般可以用简约的语句对前志相应的内容予以勾勒。一是全志分门别类引用复载。《奉贤县续志(1985-2001)》在附录里,用前志摘要的形式,分门别类简述前志的卷首、总述、大事记和卷一至卷三十二各分志的基本情况、基本内容,方便读者快速了解前志的基本内容。二是篇(章)下设序简单引用复载。《奉贤县续志(1985-2001)》《土地》卷下小序:奉贤县地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县境土壤由长江挟带入海的泥沙经波、潮、径流作用沉积而成。1955~1997年,历经11次围垦,共获滩涂土地101.97平方千米。1979年全县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奉贤县土地共有15个土属、44个土种,土地性能总体良好,适宜耕种。三是正文直接引用复载。一般来说,前志已详细记载过的诸如建置沿革、自然地理、矿产资源、地方特产、景区景点、风俗语言等相对静止的事物,续志正文可直接简述复载。《奉贤县续志(1985-2001)》接续记述建置沿革时引用了前志内容:奉贤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4000余年),境内即有先民栖息,考古发掘柘林、江海两处古文化遗址属良渚文化、马桥文化遗存。秦汉两晋南北朝至隋唐宋元明,奉贤先后属海盐、华亭县境。1726年(清雍正四年)自华亭县析出置奉贤县,隶苏松道松江府。1958年11月,奉贤县划归上海市。至于前志延伸记述的大事记,一般只复载记述属于续志时限内的内容。 2、溯源追述 续志接续记述具有特殊性质的事物时,可突破上限,追溯到事物的发端。《溧阳市志(1986-2007)》记述溧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时,突破1986年的上限规定,追溯到溧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复载了分别于1984年5月和1985年4月召开的溧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以方便读者完整了解同届人代会的基本情况。《长汀县志(1988-2003)》记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也突破了续志的上限,追溯到全县首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1987年;记述汀州古城墙时,则追溯到城墙始建年:“汀州古城墙始建于唐大历四年(769年),历史上经多次维修和扩建,从卧龙山巅向两边迤逦而下,串起周边城门,形成“观音挂珠”走势,轮奂壮伟,雄镇闽西。1993年,长汀县政府投资维修古城墙自云骧阁至五通桥一段,民间集资重建“五通楼”,古城墙部分恢复历史壮观原貌。1996年,古城墙及朝天门、宝珠门、三元阁城楼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古城墙全长尚存1500余米,朝天门、五通门、惠吉门、宝珠门、广储门等5处城门基本保护完好“,这段文字,翔实地记述了汀州古城墙的沧桑历史。 3、勘误补遗 续志对前志内容的查考、校勘、纠错、补遗,可以不受续志上限的限制。前志囿于当时条件未能找到相关资料漏记的或前志该详记而未详记的重大事件、重要事物,续志要补记;前志记述的事物有错误的,续志要纠正;前志出版过程中排版、校对造成的文字差错,续志要补正。这种纠错补遗是必要的,或新设篇(章)直接补充记述,或在附录中设置勘误表,对重大差错予以订正。如:《溧阳市志(1986-2007)》在《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团体》中接续记述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召开的代表大会时,发现前志漏记了这些团体在前志时限内召开的代表大会情况,就直接追溯到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之时,先补记前志遗漏的当记而未记的代表大会内容,再接续记述续志时限内召开的代表大会情况。再如:《奉贤县续志(1985-2001)》在附录里设置《前志拾遗》栏,补记前志当记而未记的“五七干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韩琨事件始末”等内容;设置《前志勘误》栏,用列表的形式,纠正前志排版、校对及轻微的史实错误。这种纠错补遗,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志的部分缺憾,从特定的角度实现了续志与前志内容的有机衔接。 总之,前志记述的内容是从事物的发端开始,多数篇(章)记述的事物有千年以上的历史,记述的地情随着历史的进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续志是相对前志而言的,是对前志的接续、延伸,其上限承接前志,时间跨度大多只有20年左右,续志时限内,有些事物变化甚微,与前志所记述的情况基本相同,有些事物随着历史的进程而逐步萎缩或者转化为其他表现形式,不再构成社会基本状况的主体内容,有些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却不断涌现。因此,续志与前志的衔接,不是简单、机械的承接,而是继承中有发展,接续中有创新,是一种自然、贴切的有机衔接。 (溧阳市地方志办公室殷国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