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常州市委常委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结合委办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推进委办机关党内民主发展,为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坚持依法依纪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规定以及《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除明确不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应按照范围和层次,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地公开。 2.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内事务首先在党内实行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不涉及党内秘密、已解密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党外公开。 3.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党员的原则。服从服务于委办史志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从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入手,不断实践,积极稳妥,规范操作,不断扩大和深化党务公开。 4.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委办工作实际,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创新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主要包括: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市委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措施;党史、地方志工作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部署;文明创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织成员变动,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等。 2.委办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委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等。 3.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民主推荐结果、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 4.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落实情况等。 5.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确定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公示,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 6.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评议结果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等,根据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公开。 7.服务事项情况。委办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 8.评优评先情况。委办党组织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方案、结果等。 9.其他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办理公开事项呈批表后方可公开。公开事项一般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后进行公开;对特别重大、复杂、敏感的事项,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公开的形式: 1.以党员会议为主。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会议审议讨论有关事项,广泛征求、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 3.通过会议宣布、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公示、公告等,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 4.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调整后,再正式公开。 5.建立公开阵地。在龙城春秋网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利用各种会议,委办公告栏、《编史修志动态》、《风采》报等发布党务公开有关信息等。 公开的时限: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限时公开,有关事项在文件形成或结果确定后3日内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视不同的事项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短期为7天,中期为1个月,长期为1年。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实施,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1.年度工作征求意见制度。委办党组织在制定出台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前,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切合实际。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在部署前征求全体党总支部委员的意见。 2.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委办党组织每年年初向党员通报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其他阶段性工作通过《编史修志动态》、龙城春秋网等进行通报。 3.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凡针对党务公开信息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向领导小组或组长汇报,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公开。对于署名的意见,要有明确的答复。 附:党务公开事项呈批表 中共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 附: 党务公开事项呈批表
公开事项 名 称 |
| 呈报部门 |
| 经办人 |
| 公开事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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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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