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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述而不作”
发布日期:2009-07-28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浅议“述而不作”

[2004年常州市地方志(年鉴)学术研讨会论文]

李步东

    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过程中,不少人对“述而不作”提出了质疑,并且作了种种尝试。可以这样说,他们有的建议是正确的,尝试也是成功的。有的则不然。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述而不作”是地方志书的特征决定的。

    “述而不作”是指修志者只是客观地记述事物的发生发展演变现状,不作任何形式的评论。换句话说,修志者的任务只是忠实地设计和编排资料,不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对事物作出评论。编者的立场、观点包含在资料所反映的事实之中,让事实说话。

    “述而不作”是由地方志书的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

    第一,地方志书的资料性决定了其编修方法只能是“述而不作”。大家知道,地方志书是资料性著作,它的本质属性是资料性。因此,从古到今,从“一统地”到“郡县志”,不管是图地形、析疆域、分山川、条物产、辨贡赋、记艺文、载人物,无疑都是为读者提供朴实的、严谨的、系统的资料,无须编纂者加以评论。

    第二,地方志书的区域性决定其编修方法只能是“述而不作”。地方志书是以一定的行政区域作为自己的记述范围。我国古代,大者一省,次者一府、一州或一县,小者一乡、一镇,乃至一村,都纂修各自的志书。其它各类专志或杂志也都是一样,是以一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某一类事物作为自己的记述对象。它只能记述一个地方、一个阶段的客观事物,无法把局部的、短暂的事物升华为具有普遍性的理论。既然是纪实,就无须议论。

    第三,地方志书的可靠性决定了其编修方法只能是“述而不作”。地方志书具有“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的两大便利条件,清张恕在同治《鄞县志》中说:“一方之人修一方之书,其见闻较确而论说亦较详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绝大多数地方志书都是由本地人记本地事,时间相隔不远,范围又局限于本地区,因此地方志书的可靠性较强。再说,地方志书是官书,它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保存于县署六科(吏、户、礼、兵、刑、工)中的档案资料,其中一部分是原始资料,是比较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加上当地的谱牒、志传、碑碣、金石、笔记、信札,以及大量通过口头访问取得的调查资料,其可靠性大大超过了正史。可以这样说,就史料的详备和可靠程度来说,二十四史不如地方志。而在地方志书中,各省的通志不如府志,府志不如县志,县志不如乡镇志。地方志书是用资料反映观点,用事实说话,无须加以评述。

    地方志书的资料性、区域性和可靠性,决定它的编修方法只能是“述而不作”。

    二、“述而精作”是对“述而不作”的完善和补充。

    “述而不作”,寓褒贬于记述之中是修志的基本要求,也是志书在编修时的文风文体要求,但是不能把“述而不作”绝对化,《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指出,地方志书:“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论。”这就是说“述而不作”不是“不作”,而是要“作”得准确,“作”得恰当。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过程中,就有许多成功的例子,例如各级志书在志首增设“概述”,“概述”既重史体的大体大要,又顾及志体的资料性之长,更能从宏观上加上志书整体性,从中观上把握发展阶段性,从微观上加强资料典型性,通过适当的夹叙夹议,叙述结合,阐明一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以及重要人物的作用贡献。使地理优势、经济优势、人文优势三者相互交融,统合于一体,真正做到“融合群籍,自铸新词。”又如在志书中用词语表达好与坏、真与假、美与丑、革命与反动等肯定与否定的观点,以《凤凰县志•人物》记述清代总兵郑国鸿在定海抗击入侵英军为例,文中记道:“65岁的郑国鸿,不顾连日征战的疲惫,仍然带领士兵沉着应战。终因兵微将寡,弹尽粮绝,敌军步步进逼,自己身负重伤,战败已成定局。郑国鸿乃将印信交给军校,单枪匹马冲入敌阵,挥刀连斩数敌,自己壮烈殉国。”这段文字中的“不顾……疲惫”、“沉着应战”、“冲入敌阵”、“壮烈殉国”都是褒义词,热情地赞扬了郑国鸿英勇奋战的爱国主义精神。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有人把这样的例子誉为“述而精作”。

    我个人认为,“述而精作”并不是否认“述而不作”,而是“述而不作”的延伸,通过这种延伸,能够充实记述的内容,突出记述的个性,揭示记述的性质,深化记述的层次,增强记述的思想性和科学性。所以,我认为,“述而精作”是对“述而不作”的完善和补充。

    三、“述而可作”并不等于“述而乱作”

    “述而精作”突破了“述而不作”的束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述而可作”。但是“述而可作”并不等于“述而乱作”。在首轮修志中,“述而乱作”的例子可以举出不少,下面举几个例子:

    例(一):空洞的“太史公曰”。

    《××县志•农业》:“民国27年(1938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和影响下,××县农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接着用1930年、1933年全县播种面积、总产作例证。

    这段话并没有具体记述在国民党县政府工作的共产党员是如何具体帮助该县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是典型的空洞的“太史公曰”。

    例(二):议论加举例。

    新编《××县志•经济》设有《农民的生活变化》一节,分“解放前的农民生活”、“解放后的农民生活”两部分。“解放前的农民生活”节选如下:“解放前,全县广大劳苦农民在政治上受帝、封、官三座大山的重重压迫,在经济上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频频侵袭,因而饥寒交迫,在死亡线上煎熬……新台公社××同志一家就是无数个家破人亡贫苦农民的一个缩影。他家八口人,房无一间,仅有十一垄园地,靠父亲扛活维持半饥半饱的生活。由于地主的残酷剥削使他父亲累病而死,××的母亲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卖了十五岁的二女儿,撇下八十多岁的婆母,带领四个小孩逃荒到海伦……一家人走死逃亡,到解放时只剩下四口人……”这段记述,上半部分是放到什么地方都可以用的议论,下半部分是个例子,是典型的议论加举例的写法,缺乏说服力。

    例(三):写套话。

    《×县志•建国后政治运动简述》的第八节,这样记述《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本县干部群众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形势发展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说×县是孙悟空上西天,打着跟头往上翻。”这段文字前后已有实事记述,为什么后面要加上比喻,真正是画蛇添足。

    以上例子都是“述而乱作”,是首轮修志中的败笔,严重地影响了志书的质量。胡乔木同志说:“地方志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又说:“地方志不是评论历史的书,不是史论,多余的评论不但不为地方志增光,反而为地方志减色。”要求在新编地方志中“杜绝任何空话,摆脱任何宣传色彩,使我们编出来的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让他能经受历史的考验。尽管它不是一部科学的理论著作,但是它究竟还是一部科学文献。这样,它就可以赢得读者的信赖。”

    在续志工作即将启动的今天,我们重温胡乔木同志的话,将对我们各项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量。让我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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