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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专题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29日上午,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培训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并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亚雄传达了全省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条例》培训会会议精神,尤其是省地方志办公室主持工作负责人漆冠山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要求以及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蔡金良对《条例》的解读内容,并学习《条例》部分章节内容。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出台来之不易,体现了我省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凝结了全省方志人的智慧,是我省依法治志的重要成果,对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会议明确了常州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三项举措:一是抓好学习。拟于11月5日专门举办全市地方志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辅导会,邀请省地方志办领导授课,对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开展培训。二是抓好汇报。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组织全市相关部门进行集体学习,为《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创造条件。三是抓好督查。对全市各辖市区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条例》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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