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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常州专署
发布日期:2012-06-19  来源:市委党史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1949年4月20日,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发出号令,我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响了规模空前的渡江战役。4月23日,常州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警备第六旅副旅长朱传保、十八团政委丁力率该团一个营首先进入常州。随后从山东和苏北抽调的一批干部抵达常州后,开始接管无锡、江阴、武进、宜兴、溧阳、金坛县。4月28日,常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市军管会)成立,吴觉、陈直斋分别兼任正、副主任。同日,中共常州地方委员会(简称地委)成立,书记吴觉,副书记梁歧山、辛少波;常州行政专员公署(简称专署)成立,专员陆平东,副专员张志强。
  专署的组织机构和首要任务
  常州专署成立不久,陆平东专员因工作需要调走,由张志强任专员,之后为张一樵。专署机关下设若干局、处、室。1950年8月,专署进行整编,原处、局改为科、局,除设有建设科、财经科、粮食分局、工商科等经济部门以外,还设有公安局、民政科、教育科等机构。随着形势的发展,后又陆续增加了一些机构。
  常州解放之初,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首先要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解决工人失业问题,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等,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将革命进行到底,许多干部被抽调到前线和南方其他省去工作。为此,必须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专署成立以后,除了重点抓好上述各项工作以外,5月10日,地委和专署决定创办常州专署财经干部训练班,培养一批银行、征粮、税务干部,计划招收200余人。青年们踊跃报名,不久便在原文庙大成殿(今文化宫内)正式开学。1951年,专署又在武进县横林镇举办行政干校,培养了一大批急需人才。
  专署机关干部的吃、住、行
  当时专署机关有二三百人,有从山东和苏北渡江过来的老干部,还有本地解放后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以及少数国民党机关的留用人员(比例约4∶5∶1)。70%左右的人没有结婚,基本上都在机关食堂吃饭。食堂归总务股领导,设事务长一人,专管食堂,负责采购主、副食和调料。另有会计1~2人,炊事员若干。食堂就在中山纪念堂一楼,既是食堂,也是大会议室和俱乐部,一般可放近20张桌子(部分机关在专署机关大院外办公和用膳)。伙食标准大约每月9万元(旧人民币,新旧人民币之比为1∶10000,下同)左右。早晨吃的是稀饭、馒头、油条,及咸菜、萝卜干、腐乳等老三样,中午和晚上为干饭,每天有点小荤,一般都够吃,饭可以管饱。遇到节日便加菜会餐,多达10多个菜。像过端午节还能吃到鲥鱼或黄鱼,大家吃得开开心心,热热闹闹,无比快乐。
  在住的方面,一些部门的领导大部分已经结婚,有的女方本身也是干部,他们的住宿问题由组织上安排在公房里面(政府没收的房子),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其家属还在原籍,则和未婚的干部同住集体宿舍。集体宿舍有一部分则和机关办公室同在一个大院里,大的房间有10多平方米,可睡4~5个人,都是木板床,有一部分女同志则住在中山纪念堂的二楼。这些房间都是用木板隔成的小间,有的大龄青年新结婚的也住这样的小间。那时住宿条件十分简陋,如秘书室主任秘书俞廼章(曾任武进县县长),有两个孩子,还有一个保姆,5个人住两间平房,又要住,又要烧(用的煤球炉子),没有卫生间,只能用马桶,洗澡用木盆。
  那时的交通条件很差劲,平时在市区工作,都是靠两条腿步行。出市区到郊县,则乘长途汽车、普通火车或客运木船。专署机关原来仅有一辆旧的吉普车,大约在1951年初从上海买了一辆小轿车(酱红色的),专供专员外出时使用。收发室的交通员在市内各机关之间递送文件,专门使用的是一辆进口的自行车。那时见到这样的自行车感到很稀罕,可是谁都不敢去碰它,惟恐摔坏了。
  供给制改为包干制
  我党从战争年代直至1952年,由于财政困难,物资匮乏,同时为了减轻群众的负担,机关干部不分职务高低,一律实行供给制(每人发一个供给证,有52厘米长,9.5厘米宽,详列了各项内容)。除了吃饭(有时甚至连饭也吃不饱)和供给必要的衣被之外,发给少量的津贴费(仅供购买一点旱烟或肥皂、草纸等)。生活虽然很艰苦,但大家都从不计较个人得失。50年代初期,战争已基本结束。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为此,1952年春,政府决定将战争年代实行的供给制改为包干制。它既不同于供给制,也不同于薪金制,而是介于两者之间。不再包吃包住,不再发实物,而是发给一定的现金,个人生活所需全由自己支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分成若干等,每等又分四级。科级干部为七等几级,大约20万元至30万元,科员或办事员为八等几级,将近20万元。女同志还加发几万元卫生费。各人具体的等级,是由人事和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照每个人原有职务等有关情况研究确定,不必经过相互评议,更不可能由个人争要。改革以后吃饭每月交9万元(称为大灶,即普通伙食),其余个人所需可自行安排,或添置一点内衣内裤,但没有积蓄,总的讲生活还是十分艰苦的。没有结婚的同志也无力赡养父母,已经结婚的同志有一个小孩的加发17万元,保姆发20万元(10万元归保姆个人,10万元为伙食费),因此生活更为困难,往往要向组织申请补助,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即使大龄青年要想结婚,也只能将两个人的铺盖并起来,穿平时的衣服,举行个仪式,发点喜糖,戴个红花,便是新郎、新娘,除此之外与旁人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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